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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力事项登记表.docx

上传人:sssmppp 2019/11/18 文件大小:8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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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力事项登记表.docx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事项编码事项名称无承办机构设立依据三定方案实施条件实施程序办理期限需提交的材料是否纳入大厅办理承办科室(单位)及联系电话部门处理意见审核确认意见合法性审查意见救济途径(复议、诉讼)事项编码3708830203101事项名称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未按规定备案的处罚承办机构邹城市商务局设立依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2年第9号)第三十六条:发卡企业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第七条发卡企业应在开展单用途卡业务之日起30日内按照下列规定办理备案:(一)集团发卡企业和品牌发卡企业向其工商登记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三定方案《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邹城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邹政办发(2011)25号,正文第11页“负责《邹城市零售商监管办法》的实施,参与组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等工作”.行政处罚种类罚款自由裁量基准轻微责令整改一般10000较重20000严重30000承办科室(单位)及联系电话市场秩序办公室52333909部门处理意见保留审核确认意见合法性审查意见救济途径(复议、诉讼)在60日内依法向邹城市人民政府或济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向邹城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按照信访条例,依法信访。3•其他法定救济渠道。事项编码3708830203102事项名称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未按规定履行公示或告知义务的处罚承办机构邹城市商务局设立依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2年第9号)第三十七条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应公示或向购卡人提供单用途卡章程,并应购卡人要求签订购卡协议。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应履行提示告知义务,确保购卡人知晓并认可单用途卡章程或协议内容”的,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三定方案《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邹城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邹政办发(2011)25号,正文第11页“负责《邹城市零售商监管办法》的实施,参与组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等工作”.行政处罚种类罚款自由裁量基准轻微责令整改一般10000较重20000严重30000承办科室(单位)及联系电话市场秩序办公室52333909部门处理意见保留审核确认意见合法性审查意见救济途径(复议、诉讼)在60日内依法向邹城市人民政府或济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向邹城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按照信访条例,依法信访。其他法定救济渠道。事项编码3708830203103事项名称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未按规定留存购卡人及其代理人有关信息的处罚承办机构邹城市商务局设立依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2年第9号)第三十七条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个人或单位购买(含充值,下同)记名卡的,或一次性购买1万元(含)以上不记名卡的,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应要求购卡人及其代理人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留存购卡人及其代理人姓名或单位名称、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和联系方式”规定的,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三定方案《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邹城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邹政办发(2011)25号,正文第11页“负责《邹城市零售商监管办法》的实施,参与组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等工作”.行政处罚种类罚款自由裁量基准轻微责令整改般10000较重20000严重30000承办科室(单位)及联系电话市场秩序办公室52333909部门处理意见保留审核确认意见合法性审查意见救济途径(复议、诉讼)在60日内依法向邹城市人民政府或济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向邹城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按照信访条例,依法信访。3•其他法定救济渠道。事项编码3708830203104事项名称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未按规定保存购卡人的登记信息5年以上的处罚承办机构邹城市商务局设立依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2年第9号)第三十七条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发卡企业和售卡企业应保存购卡人的登记信息5年以上”规定的,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三定方案《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邹城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邹政办发(2011)25号,正文第11页“负责《邹城市零售商监管办法》的实施,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