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出生医学证明督导情况的通报各县、区卫生计生委,有关医疗保健机构: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按照我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妇〔2015〕8号)要求,2015年8月5日-8月30日各医疗保健机构对《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进行了自查、县(区)卫生计生委进行了督查,9月15日-17日我委组织市妇幼保健院人员,对全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进行了随机抽查。现将检查具体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本次抽查主要在市区内进行,以管理较薄弱的民营医疗助产机构为检查重点,抽查的各级助产机构共9家。检查方法主要是通过查原始分娩记录、签发登记簿、签发表、签发流程及资料的归档等。(一)各单位重视《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能够落实《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相关制度。签发机构能够熟悉《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和管理政策,按照签发权限进行签发。大部分单位签发流程合规。(二)《出生医学证明》空白证和专用章管理较规范,能做到证、章分开,专人管理,专柜加锁。能妥善保管相关资料,无丢失《出生医学证明》情况发生。(三)大部分单位首次签发、换发《出生医学证明》必备的材料齐全。能够使用专用系统签发,做到免费发放,产生废证能及时上报。能按要求报送相关信息。二、存在问题(一)康桥医院存在存档身份证复印不规范;首次签发表接生医院盖章不规范;换发废证概念不清;存档材料存放不规范。(二)高新区山香医院废证率较高,出生医学证明存根联上领证人、接生者、签发人未签名。(三)蚌医二附院废证与换发概念不清;首次签发登记本签发人与盖章人签字不规范。(四)华康医院出生医学证明存档材料中父母身份证复印不规范;妇产科分娩登记本登记未按照时间顺序登记,有漏登现象。(五)商业医院出生证专用章不规范;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表接生者填写分娩信息与新生儿母亲填写信息系同一人笔迹;一份首次签发表未填写新生儿姓名。(六)新华医院办理流程未上墙公示;父母身份证复印件未与首次签发表统一归档存放;首次签发表有涂改、有圆珠笔填写现象。(七)海天医院制度流程未上墙公示;首次签发表未盖章;换发材料不规范。三、下一步工作要求(一)各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徽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加强对相关医疗保健机构的检查监督,尤其要加强对签发机构具体签发人员的业务培训。(二)各助产机构要组织人员认真学****安徽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规范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同时要加强对《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