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股权期权激励协议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甲乙双方就股权期权购买、持有、行权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甲方及公司基本状况甲方为淮南银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原始股东,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万元,本协议签订时甲方占公司注册资本的100%,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甲方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的考虑,为激发人才,留住人才,甲方授权在乙方在符合本协议约定条件的情况下,有权以优惠价格认购甲方持有的公司61000股(占2%股权)第二条、股权认购预备期乙方对甲方上述股权的认购预备期共为一年。乙方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连续满半年并且符合本协议约定的考核标准,即开始进入认购预备期。第三条、股权认购行权期乙方持有的股权认购权,自一年预备期满后即进入行权期。行权期限为一年。在行权期内乙方为认购甲方持有的公司股权的,乙方仍然享有预备期的股份分红权,但不具有股东资格,也不享有股东其他权利。超过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乙方不认购股权的,乙方丧失认购权,同时也不再享受预备期的分红权待遇。第四条、乙方的行权选择权乙方所持有的股权认购权、在行权期间,可以选择行权,也可以选择放弃行权。甲方不得干预。第五条、预备期及行权期的考核标准1、乙方被公司聘任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应当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状况良好,每年年度业务指标完成。2、甲方对乙方的考核每年进行一次,乙方如在预备期和行权期内每年均符合考核标准,即具备行权资格。具体考核办法、程序可有甲方授权公司董事会执行。第六条、乙方丧失行权资格的情形在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到来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包括预备期及行权期),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即丧失股权行权资格:1、因辞职、辞退、解雇、退休、离职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协议关系的;2、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的;3、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4、执行职务时,存在违反《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5、执行职务时的错误行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6、没有达到规定的业务指标、盈利业绩、或者经公司认定对公司亏损、经营业绩下降负有直接责任的;7、不符合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的考核标准或者存在其他重大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第七条、行权价格乙方同意在行权期内认购股权的,认购价格为:,总计股,其中1000股已支付50元。第八条、股权转让协议乙方同意在行权期内认购股权的,甲乙双方应当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股权认购款后,乙方成为公司的正式股东,依法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第九条、乙方转让股权的限制性规定乙方受让甲方股权成为公司股东后,其股权转让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乙方转让其股权时,甲方具有优先购买权,即甲方拥有优先于公司其他股东及任何外部人员的权利,转让价格为:(1)在乙方受让甲方股权后,两年年内(含两年)转让该股权的,股权转让价格依照第七条执行;(2)在乙方受让甲方股权后两年以上转让该股权的,其中41000股每股权转让价格依公司上一个月财务报表中的每股净资产状况为准。另外20000股按照每年10%回报率,回购价格=20000股的行权认购价格*(1+10%)*工作年限2、甲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公司其他股东有权按前述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