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5
文档名称:

被抚养人为多人时,如何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doc

格式:doc   页数:5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被抚养人为多人时,如何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doc

上传人:xxj165868 2016/1/19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被抚养人为多人时,如何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被抚养人为多人时,如何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被抚养人为多人时,如何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一)被扶养人为一人的情形案例:刘某,2009年2月16日,在北京市昌平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10级伤残,刘某女儿需刘某和刘某妻子共同抚养,刘某女儿1岁,刘某及女儿均为城镇居民,北京市2008年的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16460元。本案中,刘某的被扶养人为一人,扶养义务人为两人刘某及其妻子,需要扶养年限为17年,由于被扶养人为一人,不存在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460元年赔偿限额的问题。具体数额计算如下:第一步,确定刘某应承担的扶养份额,因刘某夫妻二人均有为抚养义务人,故刘某应承担的份额为:16460/2;第二步,根据刘某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刘某的年实际赔偿数额:16460/2*10%;第三步,根据刘某女儿需要扶养的年限,确定最终赔偿数额:16460/2*10%*17=13991元。本案中刘某可获得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数额为13991元。(二)被扶养人为数人,且未超过年最高赔偿限额的情形案例:李某,2009年5月17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10级伤残,李某父亲62岁,李某母亲65岁,且符合给付被扶养人生活费条件,李某兄弟姐妹4人,均有劳动能力,另,李某与妻子育有一女,2岁。李某及其近亲属均为城镇居民,北京市2008年的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16460元。本案中,有权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的人有:李某父亲18年,李某母亲15年,其扶养义务人有4人;李某女儿16年,其扶养义务人2人,在被扶养人为多人的情况下:第一步:首先要考虑被扶养人的生活费的年赔偿总额是否超过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16460元,具体计算方法为:李某父亲的年赔偿额为:16460/4*=,李某母亲的年赔偿额为:16460/4*=,李某女儿的年赔偿限额:16460/2*=823元,所有被扶养人的年赔偿数额为:++823=1646元,因未超过年16460的年赔偿限额,无需考虑超年赔偿限额的问题。第二步:按案例一的方法计算即可,得出所有被扶养义务人的赔偿为:*18+*15+823*16=7407++13168=。(三)被扶养人为多人,且超过年最高赔偿限额的情形案例:李某,2009年5月17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2级伤残(赔偿指数为90%),李某父亲62岁,李某母亲65岁,且符合给付被扶养人生活费条件,李某兄弟姐妹2人,均有劳动能力,另,李某与妻子育有一对双胞胎,一男,一女,同为2岁。李某及其近亲属均为城镇居民,北京市2008年的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16460元。本案中,有权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的人有:李某父亲18年,李某母亲15年,扶养义务人有2人;李某女儿和儿子16年,扶养义务人2人,第一步:首先考虑被扶养人的生活费的年赔偿总额是否超过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16460元,具体计算方法为:李某父亲的年赔偿额为:16460/2*=7407元, 李某母亲的年赔偿额为:16460/2*=7407元,李某女儿的年赔偿额为:16460/2*=7407元,李某儿子的年赔偿额为:16460/2*=7407元,所有被扶养人的年赔偿数额为:7407+74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