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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jianjian401 2019/11/20 文件大小:10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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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放射科防护制度————————————————————————————————作者:————————————————————————————————日期: 翼城县南唐乡卫生院放射防护规章制度1、放射工作人员必须持放射工作人员证上岗。2、放射工作人员上岗时必须配戴个人剂量计。3、***前应充分暗适应。缩小光圈到适当范围,缩短时间,尽量减少照射量。4、***用管电压50-80kv,管电流2-5MA。不得轻易超出该范围。5、照射时光圈应开到照射范围,减少散射线、乱射线的提高。6、曝光时、关上机房大门,非相关人员不得进入机房。7、受检查者接受检查时,非投照部位,重要器官进行防护。8、一旦出现放射事故,应立即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翼城县南唐乡卫生院放射事故预防措施应急报告制度1、放射人员上岗前必须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后方可从事所限定的放射工作。2、放射工作人员必须按法律要求定期接受检查,个人计量检测及防护知识培训。3、定期对放射工作场所及周围环境进行放射防护检测和检查。4、制定并落实放射事故预防措施与应急预案,发生放射事故应按有关规定报告。5、注意掌握X线检查的适用范围,正确合理地使用X线检查。6、放射工作人员应严格按所需的投照部位调节照射野放射防护规章制度放射防护规章制度。7、当正在进行X线检查时,其他人员不应留在机房内,当受检者需要携扶时,对携扶者应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翼城县南唐乡卫生院放射防护工作人员工作场所,个人剂量检测制度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保障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制定本制度。1、本院放射工作人员的范围包括放射科(骨科、口腔、泌尿、开展介入放射治疗的其他科室等)从事放射诊疗活动受到电离辐射照射的人员。2、医务科(或放射科等)负责本院放射诊疗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和放射防护培训档案,并妥善保存。3、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必须是正规学校毕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人事科对新录用或调入的拟从事放射诊疗的人员必须依据有资质的体检机构出具的上岗前体检报告,符合《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的才可以录用。4、放射诊疗工作人员上岗前,医务科应为其配备个人剂量计,及时安排其接受放射防护法规和防护知识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明,向辖区卫生行政部门(许可放射诊疗的卫生局)为其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5、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每2年到有资质的体检机构进行一次职业健康检查,脱离放射工作岗位时也应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检查结果由医务科在7日内如实告知本人,并将结果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发现不宜继续从事放射工作的,根据体检机构的意见及时调离放射工作岗位并妥善安臵;对需要复查和医学随访观察的,及时予以安排放射防护规章制度。6、放射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按照规定佩带个人剂量计,每3个月检测一次,检测结果抄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对于个人剂量高于剂量限值1/4时,必须由医务科查明原因,告知本人并采取相应措施。7、放射工作人员每2年必须接受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并将培训情况及时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8、对怀孕或在哺乳期间的妇女,不得安排应急处理和职业性内照射工作。9、放射工作人员在职业健康监护、个人剂量检测、防护培训中形成的档案以及《放射工作人员证》归医院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