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通知各义务教育学校:现将《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预算编制说明》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组织学习,结合实际情况做好2012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预算编制工作。寿县教育局2011年11月11日附:中小学预算编制说明1填报说明财政部教科文司教育部财务司2中小学预算报表反映中小学年度预算收支规律、教育教学活动开展和事业发展重点需要等基本内容,是中小学预算的主要表现形式。一套完整合理、逻辑清晰、内容简明的中小学预算报表体系,有助于中小学预算编制工作的顺利开展,也有助于加强中小学预算管理及预算监督。为此,我们结合有关法规、办法和中小学特点,设计了一套中小学预算报表,供各地在具体执行中参考。一、报表构成中小学预算报表体系分为预算基表和预算综合报表,基表由学校基本情况表、学校收支预算表和政府采购预算表等3张报表组成。综合报表在基表的基础上自动生成,包括农村中小学基本情况汇总表、农村中小学收支预算汇总表、农村中小学支出预算明细表、农村中小学政府采购预算汇总表等4张报表构成。二、填报范围和要求(一)填报范围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农村(含县镇)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包括普通初中、职业初中、完全中学中的初中部分、九年一贯制学校、普通小学和特殊教育学校。(二)填报要求1、学校预算编制完毕后,应撰写预算编制说明,与预算表一并上报。预算编制说明应简明扼要的介绍学校预算年度的基本情况、预算收支情况,分析预算年度的主要收支变化及其因素,说明预算年度收支预算安排的基本思路和所遵循的预算编制原则。2、基表封面须填写学校全称、学校代码。3、计算机自动生成的综合报表须由学校领导签字,加盖学校公章,并按规定时间上报。三、填报项目说明(一)封面1、单位代码:填报教育事业统计学校编码。2、单位名称:填报学校的全称(与学校公章一致)。3、单位地址:填报学校具体地址。如××县××乡(镇)××村。4、地形地貌:填报学校所在地地形地貌状况,一般分为平原、高原、丘陵、3山区、库区、海岛等,如属于多种地形地貌的则填其中主要的一种。(二)学校基本情况表1、编制数:指县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定的学校(含所属中小学校、教学点,下同)人员编制数。2、在职教职工人数:指学校实有在职教职工人数。包括行政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专任教师和工勤人员。3、专任教师:指专职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包括临时调去帮助做其他工作的人员,不包括调离教学岗位担负行政领导工作的原教学人员。4、离休人员:指1949年10月1日之前参加工作,并已办理离休手续的中小学教职工。5、退休人员:指按国家规定符合退休年龄,并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中小学教职工。6、长休人员:指因病休假在6个月以上的中小学教职工。7、临时工:指学校临时聘用人员,包括代课教师和临时聘用的非国家正式职工。8、代课教师:指因教师缺编,长期聘请的顶编教师或专任教师因产、病假等,而聘请执教一年以上的顶编教师。9、财政负担享受遗属补助人员:指按政策规定享受遗属补助的人员。10、财政负担享受独生子女补助人员:指按政策规定享受独生子女补助的人员。11、班级数:指编制预算时,学校实有的全部教学班数。12、在校生人数:指编制预算时,具有中小学学籍的在校学生总数。13、小学生人数:指具有小学学籍的在校学生总数。包括普通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的小学学生。14、初中生人数:指具有初中学籍的在校学生总数。包括普通初中、职业初中、完全中学中的初中部、九年一贯制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的初中学生。15、住宿生:指学校寄宿的学生总数。16、贫困生:指按照当地有关规定纳入“两免一补”资助范围的学生人数。17、学校占地面积:指学校(教学点)校园内的土地面积,不包括校园外学4校拥有的农场、林场及校办工厂等的土地面积。18、校舍建筑总面积:指产权归学校(教学点)所有,已经使用的各种用房建筑面积。不包括尚未竣工的在建工程和借用、租用的房舍或临时搭用的棚舍。19、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指产权归学校(教学点)所有,用于开展教学及教学辅助活动的用房。如教室、实验室、图书室、微机室、多媒体教室等。20、行政办公用房:指产权归学校(教学点)所有,用于学校行政办公的用房。如行政办公室、教学办公室、会议室、少先队活动室、卫生保健室、值班室等。21、生活服务用房:指产权归学校(教学点)所有,为教职工和学生提供服务的用房,如学生宿舍、教工宿舍、食堂、厕所等。不包括已实行房改的教工宿舍。22、校舍建筑总面积中的危房面积:指校舍建筑总面积中经房屋安全鉴定部门鉴定确认为危房部分的面积。危房等级由房屋安全鉴定部门按照建设部颁发的《危险房屋鉴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JGJ125-99])鉴定后确定的危房等级据实填报。23、B级危房:指结构承载力基本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基本满足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