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沧县师德考核通知沧县教育局关于2011年度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的通知各乡镇中心校、县办学校: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教会精神和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推动我县师德建设工作的不断发展~现就2011年度师德考核工作通知如下:一、考核指导思想实施中小学校师德考核~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为重点~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目标~进一步健全中小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制度~完善教师职业行为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校师德建设水平~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人民满意的中小学校教师队伍。二、考核方式与原则考核方式:考核工作在各乡镇中心校、县办学校的领导下~由教师任职学校成立考核组具体组织实施~每年度末进行一次~根据情况可单独组织~也可与教师年度考核结合进行。考核时要采取座谈、个别访谈、问卷等方式进行。在采取教师自评、教师互评、学生评价、学校评价等形式考核后~科学公正地做出考核结论。考核组要向每一位教师反馈考核评议意见~使之明确差距~反思问题~改正缺点。教师考核等级要在本校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教师~考核结果存入教师师德档案。考核工作原则:民主性原则~充分听取学生、教师、家长、学校等方面的意见,公正性原则~不偏听偏信~不弄虚作假~1公正公开公平,实效性原则~充分考虑教师的工作成绩~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奖惩结合原则~奖优罚劣~以教育为主~以惩罚为辅,导向性原则~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引导广大教师践行师德规范~不断提高师德修养与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三、《沧州市中小学校师德考核细则,试行,》,附件1,~其中教师自评占20%~教师互评占20%~学生评议占20%~学校考核占40%。3(附加得分本年度内获国家、省、市、县,市、区,政府表彰的人员~在考核总分中分别计入10、6、4、2分附加分,获得国家、省、市、县,市、区,部门表彰的~在考核总分中分别计入6、4、2、1分附加分。4(一票否决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确定为师德“不合格”~实行一票否决制。,1,公开诋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的,,2,在学校散布反动言论~或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和信息的,,3,组织、诱导学生参加非法组织、“黄、赌、毒”和迷信活动的,,4,擅自组织学生参加校外集会或从事商业性活动的,2,5,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6,对教学工作不认真负责~上课该讲授的内容不讲授~留到课后进行有偿家教谋取私利的,,7,以获取利益为目的~推荐、暗示学生接受有偿家教或到社会培训机构学习培训的,,8,工作日未经批准在校外社会培训机构兼职、兼课的,,9,无正当理由~拒不承担班主任工作的,,10,在招生、考试、评估、考核、职称评聘等评优评先活动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11,歧视、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12,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影响恶劣的,,13,以盈利为目的~向学生推销或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的,,14,向学生或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收受学生或家长贵重财物的,,15,擅自停课、调课或请人代课的,,16,在课堂上吸烟、酒后上课的或工作时间打牌、炒股、玩游戏的,,17,工作敷衍塞责~教育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