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达州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为规范教师职业行为,全面提高我市中小学教师的师德水平,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进一步建立健全师德建设的保障机制、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增强师德建设的实效性,造就一支让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根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测评标准(试行)》(川教人〔1999〕118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川教函〔2013〕192号)、《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达市府发〔2009〕11号)等相关规定,制订本考核办法。一、考核对象全市各级各类幼儿园、普通中小学、职业教育及特殊教育学校的在职教师。二、考核原则(一)以人为本、激励为主。坚持教育为主、重在规范,鼓励教师通过集体教育和自我教育不断提升道德素养,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二)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广泛听取教师本人、其他教职工和学生家长(学生)的意见,量化考核,力求全面客观、实事求是地评价教师的师德情况。要充分尊重教师的民主权利,实行考核标准、过程和结果三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三)奖优罚劣、促进发展。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奖优罚劣,引导教师认真践行师德规范,不断提高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三、考核内容和标准(一)爱国守法(10分),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自觉维护祖国统一、社会安定和民族团结。(4分),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在教育教学中自觉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3分),并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依法履行教师义务成效显著。(3分)(二)爱岗敬业(20分),乐于奉献,热爱本职工作,对教师职业有浓厚感情。(5分),尽职尽责,主动承担工作职责和应尽义务,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不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5分),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认真组织考试考核。(5分),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私下调课.(5分)(三)关爱学生(20分),平等、公正对待每一个学生,加强学生安全和健康教育,保护学生安全,关心保护学生健康,维护学生合法权益。(4分),耐心教导,不歧视、侮辱学生。(4分)。(5分),帮助特困生,关怀、转化后进生。(3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学任务,不无故延长学生在校时间和课堂时间。(2分),注重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2分)(四)教书育人(20分),注意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规范,把传授知识同陶冶情操、习惯养成、道德素养与民族精神培育等有机结合起来,培养学生良好品行,重点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10分),善于运用教育科学知识和有效方法去教育学生,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正视学生差异,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5分),不单纯以考试成绩评价学生,不以学生成绩或个人好恶编排座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