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公司管理制度公司管理制度第一条为树立公司整体形象,加强和规范企业管理行为,造就和培养一支纪律严明、素质过硬的员工队伍,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条凡公司从业人员的管理事项,除法规及公司其它规章制度另有规定外,均应遵守制度。第二章聘用第三条聘用是公司根据生产、经营以及对相关专业人员的需用,而对外进行一种招聘的用工行为。第四条公司聘用人员应按聘用程序审核、审查核定,合格后才可聘用。第五条公司聘用人员,应办理求职登记手续,并交齐如下资料:1、身份证复印件;2、学历证明和职称证明;3、二寸免冠照片2张。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1、政治审查不合格者;2、受公安机关管制或在案被通缉者;第七条公司聘用人员应先经试用六个月,期满经考核合格方可正式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第三章员工的权利和义务第八条员工的权利:1、享受法律赋予的公民权利;2、享受公司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的权利;3、享受对公司发展提合理化建议和对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提意见的4、参加公司组织的活动和了解公司公布的信息权利;5、对违法违纪的人或事进行制止和举报的权利;第九条员工的义务: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2、充分发挥各自的聪明才智、尽心尽责地完成自己所承担的工作,为公司的发展贡献力量;3、自觉地维护公司的形象、信誉和利益。遵守职业道德、爱岗敬4、自觉遵守保密规定,不准泄露公司的机密和公司的信息;5、发现事故隐患和发生意外情况,应立即报告公司有关部门,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有效防止;6、以公司利益为重,办任何事情,都要牢记节约,杜绝浪费;7、员工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相互帮助、相互配合、求同存异、顾全大局,正确处理好集体与个人的关系。第四章请假第十条公假:1、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参加的会议;2、须应到政府有关部门急需办理的事情;第十一条事假、病假:1、员工因事请假,须事前向所在班组车间(部门)办理书面请假手续,二天以下(含二天)由班组长签名,车间(部门)批准;三天以上(含三天)由主管部门领导批准,报综合办公室备案。上班后应主动消假。事假一天扣除本人一天工资,事假十五天以上(含十五天),企业负责介缴的社保费由本人自理。事假期间,不得搞第二职业和损害公司的利益活动,一经发现均作旷工处理。2、员工因病不能上班,应及时通知公司,二天以下(含二天)由班组长签名,车间(部门)核准;三天以上(含三天)由主管部门领导核准,报综合办公室备案。上班后应出示医院证明,补办病假手续,按权限审批进行消假。一个月内病假一到五天的(含五天)发给合同日工资的80%;六到十天的(含十天)发给合同日工资的70%;十一天以上的发给合同日工资的65%;连续病假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发给合同工资60%;连续病假超过三个月以上,依据《劳动法》和按劳动合同第六条第三款规定办理。员工病假期间,必须在家疗养休息,不得搞第二职业和损害公司的利益活动,一经发现,均作旷工处理。第十二条工伤假:因公致伤、致残者,凭医院证明消假。员工工伤,须经所在班组、车间(部门)证明,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调查核实,方可作工伤处理,并逐级填写工伤事故报告单及证明,工伤以一次性痊愈为止,工伤期间发给本人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工资。工伤疗养期间,不得从事第二职业,一经发现取消工伤待遇。第五章劳动纪律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