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陵川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情况说明字体:大中小2008-11-24[关闭]一、编制报告的背景为落实国务院“关于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规定”精神,科学规划和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饮用水安全问题,陵川县政府响应省政府及晋城市政府的要求,决定对陵川县集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划分,解决县城水源长期以来保护区界不清、管理依据不足的状况,为完善水源地保护管理制度,削除和减轻影响水源地的各类污染因素奠定基础。二、技术报告的篇章包括六章:(矿产资源、旅游资源)、、水源保护区划定的范围和基本原则磨河水源保护区划分结果为:一级保护区范围:泉口半径100m。二级保护区范围:呈带状分布,具体范围为:西部边界:仙红双~板窑村西~南河西~蒿地掌~花落坨东~大磨河泉一线;东部边界:仙红双~源拳掌~苇池凹~虎味井东~大凹一线;北部边界:仙红双村一线;南部边界:大磨河泉南2km。。准保护区:根据水文地质条件确定准保护区范围为磨河泉泉域范围。水厂生产区、清水池保护区范围为设施围墙外10m,供水管线为两侧5m。水源地保护区划定的基本原则:(1)一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位于开采井的周围,其作用是保证集水有一定滞后时间,以防止一般病原菌的污染。在饮用水地表水源取水口附近划定一定的水域和陆域作为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的水质标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GB3838-1996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标准,并须符合国家规定的《GB574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2)二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位于饮用水地下水源一级保护区外,其作用是保证集水有足够的滞后时间,以防止病原菌以外的其它污染。在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外划定一定水域和陆域作为饮用水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的水质标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GB3838-1996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应保证一级保护区的水质能满足规定的标准。(3)准保护区准保护区位于饮用水地下水源二级保护区外的主要补给区,其作用是保护水源地的补给水源水量和水质。根据需要可在饮用水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外划定一定的水域及陆域作为饮用水地表水源准保护区。准保护区的水质标准应保证二级保护区的水质能满足规定的标准。四、我县饮用水水源基本情况与水质状况评价1、饮用水源基本情况:磨河水源地为陵川县城的集中饮用水水源地,2005年县城供水总量为171万m3/a。磨河提水工程始建于上世纪70年代,提水工程水源为大、小磨河泉,主要包括磨河提水工程工程、大磨河补充水源工程、磨河二级提水工程三大部分。磨河提水工程:包括水源工程、压力管、输水渠道、供配水设施、厂区五个部分。水源工程为浆砌石重力溢流坝,库容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