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011年职称评审申报工作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区职称工作会议精神,2011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了能够做好本次职称评审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一、申报人员范围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单位或个人委托存档人员。二、所需材料及报送时间、地点1、所需材料:技术员: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照片一张。初级认定: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照片一张(技术员评初级需提供员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继续教育证)。申报中级、高级职称:个人申请、单位证明、毕业证、(硕士研究生评中级需提供学位证、)外语证(或国家英语六级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已发表的论文(2篇)及复印件、业绩报告、一寸照片一张。以后取学历进行职称申报的人员,需提供天津市教委或国家教委提供学历认证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党校毕业学员还需提供党校出具的学员证明及复印件。2、报送时间:2011年8月4日---2011年8月8日(8月5日上午报送申报人员花名册)3、报送地点:区人才市场(杨村街泉州北路8号创新大楼一楼)三、有关说明1、人才中心各立户单位和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必须按照《职称评审申报细则》中的评审要求进行职称申报。2、单位委托存档人员由单位职称负责人持待评审人员的准备材料,准确填写《推荐申报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花名册》(各单位可到人才中心领取)后统一办理;个人委托存档人员持委托存档凭证及以上准备材料办理。3、详细情况请登录武清人才网(。四、联系方式联系人:葛同志联系电话:(022)82122053或82129333转610传真:(022)82124389附件:1、《职称评审申报细则》2、《推荐申报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花名册》武清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2011年8月4日附件1:2011年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职称评审申报细则一、申报员级职称应具备条件: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可直接认定员级职称。二、申报初级职称应具备条件:“员”级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三、申报中级职称应具备条件:(原始学历)取得初级职称后,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后取学历)取得初级职称后,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可直接申报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可认定为中级职称。“职称办”规定的其它条件。三、申报高级职称应具备的条件:,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原始学历)取得中级职称后,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后取学历)取得中级职称后,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职称办”规定的其它条件。注:从事“会、统、经、审”的专业人员不具备初聘或晋升条件可参加市有关部门考试。四、办事程序:1、提供真实的准备材料,同时上报填写准确的《推荐申报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花名册》纸质版(加盖公章)及电子版。2、审核上报材料,发放各种表格。3、填写有关材料,签署单位意见、加盖公章。4、初审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