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缝纫机操作规程1、使用缝纫机时(前),所有安全装置必须配备齐全。2、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应知应会培训,达到“会正确使用,会清洁润滑,会检查调整,会排除一般常见故障”。3、下列情况下,需关闭电源开关或拔下电源插头。机针、弯针、分离器穿线时。更换机针、压脚、针板、弯针、梭心、分离器、护针器、支架、送布牙等机件时。进行维修时。操作区域无人时。4、在机器加润滑油时,若不小心让油碰到眼睛、皮肤或咽下时,应立即冲洗。5、无论机器运转与否,严禁乱动机器零部件和配套装置。6、一经发现机器出现故障或不正常的噪音或气体时,应立即停止机器运转并报修。7、机器、电器部件维修应由机修工、电工进行。8、严禁监区私自改造机器,如需要改造时应上报生产计划部。9、使用期间应定期全面彻底清洁机器。10、正常操作时,必须进行试运转。11、操作者用手运料时,勿将手指伸入护针架。12、油槽中没有缝纫机油时,严禁运转缝纫机(无油微量循环机除外)。13、严禁用大号皮带轮。14、使用缝纫机的第一个月,缝纫机应在正常或低于正常转速下运转。15、应选用合适的插头和有地线的插座。16、应确认使用的电源是否与电机电压和单相、三相一致。电源规格不同情况时,严禁使用缝纫机。17、第一次使用缝纫机前(久置或新购),应把缝纫机清洁干净。18、严禁缝纫机反向转动(站在飞轮侧面看应为逆时针)。19、严禁用香蕉水等油漆稀释剂擦洗机器。20、从寒冷的地方移动到温暖的地方时,有可能发生结露,应等水滴干燥后打开电源。21、缝纫机只适用于专业缝纫,严禁它用。22、操作、维修人员应特别注意缝纫机上的警示标志。监区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规定,相关干警应每天、每周、每月进行检查,发现违规现象,视情节对其责任人予以适当扣分处罚。生产计划部201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