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投标人不参与串通投标的承诺函(招标人名称):为响应(招标项目名称、编号)项目招标工作,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和顺利进行,本单位保证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2015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广西农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制度以及本次招标文件关于禁止串通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在本次投标活动中,保证不串通投标,并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事项:一、我单位已经充分认识、理解并认可相关法律、法规和贵单位关于串通投标行为的界定。如本单位在投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直接认定我单位有串通投标行为:、技术方案等投标实质性内容的;(如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报价;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报价等);(如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轮流中标;投标人之间先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等);、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或分别由几个有利害关系人办理投标事宜;、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等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含两处)明显错误一致; 、综合单价分析表内容混乱不能相互对应、乱调乱压或乱抬的,而在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人要求澄清时没有合理的解释或者不能提供计算依据和报价依据; ,或呈规律性变化,商务标雷同性或规律性(包括按清单项目造价比例的相同比率的清单;按清单项目条目比列的相同比率清单、完全相同清单)达10%(具体项数见招标文件)以上的; (含电子文档)同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 (含电子文档)或者资格审查文件相互混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