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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设计资料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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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设计资料管理规定.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工程设计资料管理规定文件编号:QSC-19-2002批准人:修改码:0/A工程设计资料管理规定1目的设计资料是工程设计的重要设计输入,采用准确、可靠的设计资料是保证设计质量的关键。为了做好设计资料的搜集和管理,制定本规定。2范围本规定适用于:。。。3客提供的设计资料顾客提供的设计资料属设计依据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和要求:;(红线图);;;;;;;;;、扩建工程原始图纸、计算书和勘察报告;(如采用设备资料等)。以上资料应加盖顾客单位公章或主管部门公章。顾客提供的设计资料的管理设计室负责索要、接受顾客资料,并由设计主持人(设总)组织专业负责人进行验证,并在《顾客提供资料记录单》(格式见附录A)中记录和签收。《顾客提供资料记录单》有设总保留。顾客后续提供的设计资料也应在《顾客提供资料记录单》中记录、验证和签收。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工程设计资料管理规定文件编号:QSC-19-2002批准人:修改码:0/A顾客提供的资料需交工种负责人使用时,应在《顾客提供资料记录单》中请接收人签收。顾客提供的资料不完善、相互矛盾或不符合合同规定时,应加以记录,由设总或通过总工办向顾客再行索要或协商处理办法。对不能统一认识加以解决的问题,设计人应申明理由,记录备案。设总负责对顾客提供的资料进行标识、保管,避免损坏、丢失或不适当使用。工程项目完成后,随设计文件归档。与顾客或有关部门商定的设计资料,应做出记录,形成书面文件,由各方责任人签字,作为设计依据。对顾客或有关部门口头或电话同意的问题,应做出记录,并要求对方补发书面通知,或由设总将记录返还对方,要求给予确认。本所的验证,不能免除顾客提供可接受设计资料的责任。4各工种互提资料的管理各工种间互提资料应填写《专业间互提资料记录单》(格式见附录B),互提资料原件(图纸和文件资料)应提供方按《设计校审规定》(QSD--2002)有校审人员签字。其中,凡涉及建筑结构安全(如各工种提给结构专业的荷载大小等)、防火要求及设备各工种互提的负荷大小等重要资料(包括相应的《专业间互提资料记录单》),由设总负责将其与施工图一并归档保存。互提资料内容应与本所各专业《统一技术措施》中有关专业互提资料的要求一致。接收方有权拒收不合要求的资料,并由相关专业的总建筑(工程)师仲裁并作出记录。互提资料的时间应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各专业设计配合进度表》(见《设计项目计划编制管理规定》(QSD--2002)的要求执行。互提资料的内容及时间的重大变化由设总协调各专业解决,各专业互提资料的局部修改应提出局部修改补充资料,或在原资料图上修改,提供方专业负责人签字确认,不得因局部修改重发整版资料或作业图。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