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会议讲话稿同志们:刚才,肖文荪同志对市委2013—2017年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的有关工作进行了任务分解,请同志们抓好贯彻落实。相关部门也作了很好的表态发言,讲得都很好。下面,我再讲三点意见。一、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各级党委(党组)要带头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都有着明确的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一)明确责任内涵,强化敢抓敢管、敢于碰硬的担当意识。责任内涵主要有五点:一是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二是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三是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四是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法违纪问题。五是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围绕这五点主要任务切实执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党组)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从本县区、本部门、本单位党的建设实际出发,拿出具体措施,形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支撑,使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决不能只重业务不抓党风、只看发展指标不抓惩治腐败。要定期述职、主动向上级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常听取同级纪委(纪检组)工作汇报,分析和研判反腐败斗争形势;支持和保障纪委(纪检组)履行职责,坚决制止任何人以任何方式干涉纪委(纪检组)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在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过程中,要带头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业,对纪检监察机关移交出去的事项,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衔接,以免出现监管真空;重视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抓早抓小,加强教育和提醒,敢于开展批评,真正做到爱护干部、保护干部。(二)严肃责任追究,构建层层推进、环环相扣的责任体系。一要切实履行好组织领导之责。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强统一领导,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纪委要承担监督责任,认真履行协助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职责,各级党委组织、宣传、政法、统战等部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融入各自工作,各级人大、政府、政协和法院、检察院党组织要齐抓共管,形成强大合力。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主要领导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领导责任,构建各司其责、分解落实,各负其责、分担奖惩,切实负责的责任网络体系,形成科学定责、具体明责、严格考责的落实链条。二要切实履行好考核追究之责。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清党委(党组)、有关部门和纪委(纪检组)的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办法,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加大问责工作力度,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在调查处理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倒查“两个责任”落实情况,严肃追责,以严明的纪律促进领导干部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要重点调查追责对象是否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部署安排、是否对党员干部强化日常教育监督、是否尽力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和其他制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