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1富人大办(2015)25号关于开展2015年度区人大代表小组定向视察的通知各区人大代表小组、区政府组成部门:为进一步丰富闭会期间代表小组活动,提高代表小组活动质量,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中的作用,进一步强化人大代表监督的力度和广度,根据《代表法》和《富阳区人大代表小组定向视察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区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安排,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组织区人大代表小组对区政府组成部门开展定向视察活动。现将2015年度定向视察活动安排通知如下:一、定向视察的单位安排1、富春街道代表中心组定向视察区政府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联系;2、春江街道、东洲街道、鹿山街道代表小组组成联合小组,定向视察区监察局,由春江街道代表小组牵头,区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委工委联系;3、银湖街道、春建乡、新桐乡代表小组组成联合小组,定向视察区文广新局,由银湖街道代表小组牵头,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2卫工委联系;4、新登镇代表一组/二组、渌渚镇、永昌镇代表小组组成联合小组,定向视察区财政局,由新登镇代表小组牵头,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联系;5、万市镇、洞桥镇、胥口镇代表小组组成联合小组,定向视察区统计局,由万市镇代表小组牵头,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联系;6、大源镇、灵桥镇、里山镇、渔山乡代表小组组成联合小组,定向视察区民宗局,由大源镇代表小组牵头,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联系;7、上官乡、常绿镇、龙门镇、环山乡代表小组组成联合小组,定向视察区审计局,由上官乡代表小组牵头,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联系;8、场口镇、常安镇、湖源乡代表小组组成联合小组,定向视察区安监局,由场口镇代表小组牵头,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内司工委联系。二、定向视察的内容和方法1、定向视察内容:主要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和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检查被视察单位贯彻实施宪法、法律法规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情况;依法行政的情况;部门预算执行的情况;代表议案和建议的办理情况;人民群众普遍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情况;机关作风建设和勤政廉政情况等。2、定向视察方法:定向视察活动由各代表小组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联合小组由排名在前的代表小组牵头),负责活动方案的制订、活动的安排等工作;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办负责做好定向视察活动的指导、协调和督查工作;各乡镇(街道)人大协助做好活动的联系、组织等工作。视察可采取走访接待选民,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开展调查、视察、检查、评议等形式进行。三、定向视察的要求1、开展定向视察活动是人大代表闭会期间议政督政的有效形3式,各代表小组及组长要承担起组织实施的责任,认真制定工作计划,明确活动流程和具体要求,组织好定向视察工作;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各乡镇(街道)人大要加强与代表小组和被视察单位的联系、指导和协调,确保视察活动有序进行,取得实效。2、开展定向视察活动要以人大代表为主体,注重视察前代表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做深做细准备工作;确保代表的参与率和视察活动的质量,避免形式主义走过场;对定向视察的意见建议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保证定向视察能解决实际问题,真正取得实效。3、开展定向视察应遵守国家保密制度和被视察单位的规章制度,从被视察单位的工作任务和特点出发开展活动,视察的内容切合该单位实际,发现问题向被视察单位提出或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不直接处理。视察活动一般不少于2次,在2015年年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