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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淮河河道工程管理办法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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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淮河河道工程管理办法模板.doc

上传人:梅花书斋 2019/12/6 文件大小:64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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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淮河河道工程管理办法模板.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安徽省淮河河道工程管理办法安徽省淮河河道工程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徽省淮河河道工程管理,维护工程完整,确保工程安全,充分发挥河道工程效益,依据国家有关水利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及规范性文件,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安徽省省管淮河河道工程(包括:淮河干流、颍河茨河铺以下、涡河西阳集以下)。非省直接管的淮河河道工程,可参照本办法进行管理。   本办法所称河道工程是指由安徽省淮河河道管理局统一实施管理的淮河河道、堤防、涵闸等工程。大中型水闸工程,应根据《安徽省淮河水闸技术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第三条河道管理单位应按照本办法,认真做好各项管理工作。第四条河道工程实行目标管理考核。河道管理单位应按照水利部及安徽省颁布的水利工程目标管理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全面做好目标管理工作。第五条加强河道工程技术管理,提高技术管理水平。第六条提高河道工程管理的科技含量,努力实现河道工程管理现代化。第二章   管理单位的任务和职责第七条河道管理单位的任务是:确保工程安全完整;充分发挥河道工程效益;合理开发利用水土资源;科学管理,不断提高工程管理水平。河道管理单位的主要工作内容是:   (一)贯彻执行河道工程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管理规程;(二)对工程进行检查观测,掌握河道岸线、险工、堤防工程状态以及河势、流态变化情况;   (三)对工程进行养护修理,消除缺陷,维护工程完整,确保工程安全;   (四)编制并实施工程水毁、运行维护、除险加固计划;   (五)及时掌握雨情、水情、工情,配合各级防汛部门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六)积极做好河道工程管理工作,推行目标管理,逐步实现工程管理现代化;   (七)利用自身优势,合理开发利用水土资源,提高工程管理社会经济效益;   (八)配合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河道采砂的检查监督;   (九)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运行;   (十)加强河道工程水行政管理,依法管理河道工程;   (十一)全面开征各项水规费,保证水规费征收足额到位;   (十二)科学管理,提高河道工程技术管理水平;(十三)加强职工教育,进行职工培训,提高职工素质;   (十四)努力改善职工福利状况,提高职工生活质量;(十五)其他应履行的工作职责。第八条河道管理单位,应在完善岗位责任制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工作制度:   (一)工程检查制度;   (二)技术管理制度;   (三)项目管理制度   (四)财务、器材管理制度;   (五)经济工作管理制度;   (六)事故处理报告制度;   (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八)考核、评比和奖惩制度;  (九)报告制度;(十)工作总结制度。   第九条工程管理人员的主要任务和职责是:(一)保护河道工程和其他水利设施以及护堤植物的完好,进行日常管理养护;   (二)经常检查堤身隐患,消灭各种危害堤身的动物;   (三)按计划种植工程防护林木和草皮,绿化堤防,经常对护堤林木、草皮进行培育和修整;   (四)管护防汛物料、工程标志、测量标志、通讯线路及里程桩等;(五)实施水行政管理,杜绝违章;(六)对河道采砂管理进行检查监督;(七)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八)做好水法规宣传工作。第十条河道管理单位要建立技术管理责任制。技术负责人要做好河道工程的技术保障,指导管理人员做好技术管理工作,研究、解决、审查有关河道工程管理的技术问题。   第十一条 河道堤防工程的防汛及防洪工程调度运用,必须高度集中统一。河道管理单位只能接受上级河道主管部门的指令,并认真贯彻执行。不得接受任何其他部门或个人的指令。   第十二条当工程发生重大险情和重大事故时,河道管理单位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险情控制。第十三条河道管理单位应组织职工学****政治、管理技术业务、科学文化,有计划地培训职工,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政治、文化和科学技术水平。河道工程管理人员,特别是管理单位的负责人,应熟悉本工程部位的结构、工程规划、设计意图、施工情况和工程存在问题,并掌握控制运用、检查观测、养护修理等各项业务。   第十四条河道管理单位应协助做好河道水质监测工作,掌握水质污染动态,协助调查沿河污染源,发现污染应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第三章   堤防管理   第十五条堤防工程包括堤身及护堤地。护堤地应明确使用权,完整确权划界。已经划定的护堤地以及废堤、废坝、堆土区、土方塘等,应由河道管理单位统一管理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占用。   第十六条堤防工程均应按统一规划的桩号埋设里程桩,并划分堤段,树立界牌,明确管理责任。第十七条河道管理单位应在保证防汛抗洪使用的基础上逐步实行护堤地自主开发利用,集约化经营,提高护堤地经济效益。护堤地开发利用应以工程防护林木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