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则
1目的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保证员工在电力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保证发电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规范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2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分公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二级单位)及其管理的生产性企业(以下简称三级单位)。
生产性企业指以从事发电、检修、运行等为主要业务的企业。
3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要求,依据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制定适合企业特点的规章制度,实行以各级行政正职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
。具体负责本系统内发电、检修、运行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集团公司各企业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关系。
,负责本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综合产业部是集团公司系统非电生产安全生产的分口管理部门,负责集团公司综合产业的安全监督工作。
核电部是集团公司核安全以及核电站安全生产工作的分口管理部门,负责集团公司所属核电站的安全监督工作。
。
,对集团公司负责。
,并确保体系科学、有效运作。
,负责组织协调有关企业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关系。
(障碍)进行调查、审核认定、汇总上报。
,按照合同约定与委托方共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并确保体系科学、有效运作。
,提出项目建设安全目标及落实措施。
。
,对主管二级单位负责。
,并确保体系科学、有效运作。
,应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
,负责整改措施的落实。
(厂)签订委托管理合同的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对委托方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相应责任。
,全面负责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对主管二级单位负责。
,全面负责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对主管二级单位负责
“任何事故都是可以避免的”安全理念,坚持安全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积极推行风险预控管理,努力构建本质安全型企业。
4内容、要求与程序
、法规,结合实际制定出集团公司系统的安全生产总体目标是防止发生对人的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对资产造成重大损失的六种事故。
a)人身死亡和群伤事故;
b)特别重大设备损坏事故;
c)电厂垮坝事故;
d)特大火灾事故;
e)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f)具有厂外风险的事故。
a) 不发生人身死亡和群伤事故;
b) 不发生重大设备损坏事故;
c) 不发生电厂垮坝和水淹厂房事故;
d) 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e) 环境污染事故;
f)不发生厂外无显著风险的事故。
a)不发生人身死亡和群伤事故;
b)不发生重大设备事故;
c)不发生电厂垮坝和水淹厂房事故;
d)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e)不发生责任性全厂停电事故;
f)不发生因计算机网络及监控系统瘫痪而造成的事故;
g)核电厂不发生严重事件
。
a)企业控制重伤和事故,;
b)车间控制轻伤和障碍,不发生重伤和事故;
c)班组控制未遂和异常,不发生轻伤和障碍。
1000MW及以上容量的火电厂1个,其他容量的火电厂2个;500MW及以上容量的水电厂2个,其他容量的水电厂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