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珍爱生命拒乘“黑车”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道路交通条件的改善,一些未依法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车辆进行非法载客营运(以下统称“黑车”),严重影响了客运市场秩序,给交通安全带来了严重隐患。一、什么是非法营运的“黑车”,“黑车”的特征。1、“黑车”是为依法取得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而擅自从事旅客运输业务的机动车辆,没有领取营运牌证和没有登记入户而从事有偿服务的非法经营车辆。2、“黑车”都是在站外或道路上私自组客、喊客或拉客,没有安全和服务质量的保证。3、“黑车”没有明显的营运车辆标志,没有监督电话、监控摄像头,不给车票,不公示驾驶员和车辆身份。4、“黑车”车型混乱,多为私家小轿车、面包车、摩托车等。二、乘坐非法营运“黑车”的危害。1、“黑车”驾驶员未经正规培训,不具备营运客车驾驶员的基本要求,驾驶员没有参加过系统的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意识淡薄,容易发生认为肇事事故。2、“黑车”都未经有关部门定期检验,车辆技术状况差,车辆安全无保障,每天都在超里程运行,没有时间进行日常的保养维护,易发生机械事故。3、“黑车”不进行危险品检查,容易发生携带危险品上车而出现意外人身伤害事故和火灾事故。4、为争客、抢客、躲避运管部门检查,“黑车”驾驶员经常违规超速行驶、超员载客、分散驾驶精力,极易引发安全行车事故。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七十八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对没有《道路运输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客运车辆可以予以暂扣,并出具《道路运输车辆暂扣凭证》(见附件12)。对暂扣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