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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监管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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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监管工作方案.doc

上传人:镜花水月 2019/12/10 文件大小:546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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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监管工作方案.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校验: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监管工作方案附件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监管工作方案为强化非煤矿山企业安全风险管理,提升安全监管效能,有效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全面开展非煤矿山“三项监管”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5〕22号)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监管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一〔2015〕9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监管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总书记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推动加强创新型、学****型、服务型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努力解决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人员总量偏少、专业人员匮乏和监管方法落后三重叠加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不断提高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效能。二、目标任务工作目标:通过推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监管,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提高隐患治理的质量和效果,不断提升非煤矿山企业规模化、机械化生产水平和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促进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任务区分:省安监局负责中央驻晋、省属重点企业所属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和全省大、中型金属非金属矿山(不含设区的市级国土资源部门颁发采矿许可证的其它非金属矿山)及一、二等尾矿库。设区的市级安监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小型金属非金属矿山(含设区的市级国土资源部门颁发采矿许可证的其它非金属矿山)及三等(含三等)以下尾矿库。县级安监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小型采石场和砖瓦粘土开采企业。三、评定方法综合评估企业固有风险、管理水平、人员素质和安全业绩等方面的风险因素,吸收安全生产标准化评级和专家“会诊”结果,按照关注风险、突出重点,定性分析、定量评估,严格标准、就高定级,动态分级、差异监管,因地制宜、讲究实效的原则,将企业按照风险程度由低到高划分为A、B、C、D四个级别。具体评定方法见附件1。四、监管方法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自身监管力量,针对不同风险级别的企业制定科学合理的执法检查计划,在执法检查频次、执法检查重点等方面体现差异化。鼓励A级企业强化自我管理,促进B级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推动C级企业改进安全生产条件,督促D级企业采取有效的风险控制和消减措施,努力降低风险等级。原则上A级企业每年检查不少于一次,B级企业每半年检查不少于一次,C级企业每季度检查不少于一次,D级企业要加大检查频次,适时随机进行检查。五、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把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监管工作作为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提高政府部门安全监管效能的有效手段,切实抓好组织实施。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本地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监管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明确检查重点,明确责任区分,明确分级标准,明确工作措施,确保落实到位。各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务于2015年9月20日前报省安监局监管一处备案。(二)科学评估,就高定级。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对于井下同期作业人数超过30人(含30人)、开采深度超过800米、“三下开采”以及水文地质条件、工程地质条件或者周边环境复杂、井下存在独立规模大于3万立方米或者总规模大于50万立方米采空区的地下矿山,边坡高度超过200米以及水文地质条件、工程地质条件或者周边环境复杂的露天矿山和尾矿库下游3公里范围内有居民区或重要工业设施、库容超过1亿立方米、坝高超过200米以及库址地质条件或者周边环境复杂的尾矿库,结合其管理水平、人员素质和安全业绩等方面的情况,原则上将其纳入高风险级别实施重点监管。(三)及时评估,动态调整。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根据企业风险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其风险级别,实施动态化评估分级。对于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或发生致人死亡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应当立即将其调整为C级或D级;对于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企业,应当立即将其调整为D级;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有较大改善或整改完成后,应根据情况重新评估并确定其风险级别。(四)强化监管,严格执法。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对于存在未按规定形成完善的机械通风系统、提升设备未按规定检测检验合格、未按规定为井下作业人员配备符合要求的自救器和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或虽已配备但未随身携带、未配备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图纸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井下存在独立规模大于3万立方米或者总规模大于50万立方米采空区未进行治理、未配备探放水设备或未进行有效探测和采取治理措施的地下矿山,未进行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开采、未建立边坡管理和检查制度、未采用机械铲装和机械二次破碎、未采用中深孔爆破、排土场无正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