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宿舍建筑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宿舍建筑设计规范CodefordesignofdormitorybuildingJGJ36-2005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6年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377号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宿舍建筑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宿舍建筑设计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36-2005,自2006年2月1日起实施。其中,、、、、(3)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宿舍建筑设计规范(试行)》(JGJ36-87)同时废止。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5年11月11日 1总则为使宿舍建筑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的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宿舍建筑设计。宿舍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术语宿舍dormitory有集中管理且供单身人士使用的居住建筑居室bedroom供居住者睡眠、学习和休息的空间卫生间bathroom供居住者进行便溺、洗浴、盥洗等活动的空间盥洗室washroom专门用于洗漱的房间公共活动室(空间)activityroom供居住者会客、娱乐小型集会等活动的空间使用面积usablearea房间实际能使用的面积,不包括墙、柱等结构构造和保温层的面积阳台balcony供居住者进行室外活动,晾晒衣物等的空间走道(走廊)gallery建筑物内的水平公共交通空间储藏空间storespace储藏物品用的固定空间(如:壁柜、吊柜专用储藏室等)3基地和总平面基地宿舍不应建在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地区。宿舍用地宜选择有日照条件,且采光、通风良好,便于排水的地段。宿舍选址应防止噪声和各种污染源的影响,并应符合有关卫生防护标准的规定。总平面宿舍宜接近工作和学习地点,并宜靠近公用食堂、商业网点、公共浴室等方便生活的服务配套设施,其距离不宜超过250m。宿舍附近应有活动场地、集中绿地、自行车存放处,宿舍区内宜设机动车停车位。宿舍建筑的房屋间距应满足国家标准有关防火及日照的要求,且应符合各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机动车不得在宿舍区内过境穿行。宿舍区内公共交通空间、步行道系统及宿舍出入口,应按照现行的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的规定设置无障碍设施。宿舍区内应设有明显的标识系统。4建筑设计一般规定宿舍内居室宜集中布置,通廊式宿舍水平交通流线不宜过长。每栋宿舍应设置管理室、公共活动室和晾晒空间。宿舍内应设置盥洗室和厕所。公共用房的设置应防止对居室产生干扰。宿舍半数以上居室应有良好朝向,并应具有住宅居室相同的日照标准。宿舍内应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图以及明显的安全疏散标志。每栋宿舍应在首层至少设置1间无障碍居室,或在宿舍区内集中设置无障碍居室。居室中的无障碍设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的要求。居室宿舍居室按其使用要求分为四类,。居室的床位布置尺寸不应小于下列规定:1。2。3。居室应有储藏空间,;严寒、寒冷和夏热冬冷地区可适当放大。。设固定箱子架时,,,。书架的尺寸,,。贴临卫生间等潮湿房间的居室、储藏室的墙面应做防潮处理。居室不应布置在地下室。居室不宜布置在半地下室。辅助用房公共厕所应设前室或经盥洗室进入,前室和盥洗室的门不宜与居室门相对。公共厕所及公共盥洗室与最远居室的距离不应大于25m(附带卫生间的居室除外)。公共厕所、公共盥洗室卫生设备的数量应根据每层居住人数确定,。居室内的附设卫生间,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2m2,设有淋浴设备或2个坐(蹲)便器的附设卫生间,。附设卫生间内的厕位和淋浴宜设隔断。夏热冬暖地区和温和地区应在宿舍建筑内设淋浴设施,其他地区可根据条件设分散或集中的淋浴设施,每个浴位服务人数不应超过15人。宿舍建筑内的管理室宜设置在主要出入口处,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8m2。宿舍建筑内宜在主要出入口处设置会客空间,其使用面积不宜小于12m2。宿舍建筑内的公共活动室(空间)宜每层设置,100人以下,;101人以上,。公共活动室(空间)的最小使用面积不宜小于30m2。宿舍建筑内设有公共厨房时,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m2。公共厨房应有直接采光、通风的外窗和排油烟设施。宿舍建筑内宜在每层设置开水设施,可设置单独的开水间,也可在盥洗室内设置电热开水器。宿舍建筑内宜设公共洗衣房,也可在盥洗室内设洗衣机位。居室附设卫生间的宿舍建筑宜在每层另设小型公共厕所,其中大便器、小便器及盥洗龙头等卫生设备均不宜少于2个。宿舍建筑宜在底层设置集中垃圾收集间。设有公共厕所、盥洗室的宿舍建筑内宜在每层设置卫生清洁间。宿舍建筑宜集中设置地下或半地下自行车库。层高和净高居室在采用单层床时,;在采用双层床或高架床时,。居室在采用单层床时,;在采用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