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内容关于案件检查的策略和技巧问题案件检查的策略和技巧也就是说如何才能做好案件检查工作。这一问题涉及到案件检查工作的全过程,即案件检查人员的根本能力问题、案件线索的收集问题、案件突破口的选择问题、纪检监察措施的准确运用问题、不同谈话对象的应对问题、谈话笔录的制作问题、各职能部门作用的发挥问题、案件检查综合效果的提高问题、案件检查结果的运用问题和争得重视支持等问题。这里我们共同就几个基础性问题予以探讨。(一)关于案件检查突破口的选择问题。全面分析反映材料,深入研究违纪案件的组成要素,抓住关键环节,找准突破口,快速查明违纪基本事实,及时获取违纪的主要证据,是案件检查的关键。案件检查突破口的选择应把握“四个环节”:一是违纪线索清晰的环节。调查人员应分析反映的所有内容,先从线索清晰处着手。如反映信件既反映被检查者有***问题,又反映有受贿问题,同时反映被检查者挪用民政优抚资金2万元改善其办公条件的问题。这里清晰、便查的线索就是挪用问题,而且只要挪用成立,就要给予纪律追究,不但好查,而且成案的可能性大。(二)充分利用《案件检查条例》第13条、28条和《行政监察法》第19至25条赋予的职权,认真做好***工作。1、取证要及时,不能贻误战机,使证据形成链条。2、要全面收集证据,既要收集有错有罪的证据,也要收集无错无罪的证据。3、认真、客观地分析证据,去伪存真,排除证据与证据之间的矛盾。4、物证、书证不能提取原物原件时,应当进行拍照、复制,但需在照片或复印件上注明原物原件保存单位,由保管人(经手人)签署姓名和日期,加盖单位印章;取证人也应签署姓名和取证日期。5、收集证人证言,应当逐个进行,做到一人一证。不能采取开座谈会的形式取证;也不能让一个证人写证明材料,其他证人签名。6、证人对原证要求更改时,不能让其更改,应让其重新出证并写明更改的原因,不退原证。7、证人作证后,应为其保密。8、办案人员***,谈话不得少于两人。(三)关于提高谈话技巧的问题。谈话是在特定条件下,调查人和被调查人之间心理交锋活动。因此,谈话前、谈话中都要认真分析对方的心理。谈话在案件检查中运用非常普遍,是案件检查的基本工作方法。1、拟定谈话提纲,确定主谈话人。2、主谈话人在谈话前一定要了解掌握被谈话人的经历、性格、家庭成员等情况,以便在谈话中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教育和政策攻心。3、问话要切主体,但不能让对方摸着底,从而获取我们不掌握的其他违纪事实。4、适时使用证据,一举突破案件。注意把握:我们要使用的证据是千真万确的;我们要使用的证据是有份量的;我们使用的证据要出其不意,击其不备。5、对于共同违纪的案件,谈话时应利用矛盾,政策攻心,让同案人为争取主动而相互检举揭发,达到我们查清每一个违纪人的违纪事实和查清全案的目的。下面我们着重就同被调查人谈话的技巧问题展开以下三方面的思考。(1)对被调查人的心理分析从实践看,被调查人较为普遍的心理表现为:一方面有畏惧心理、侥幸心理、不愿供出同案人、有对立情绪和破罐破摔的心态等;另一方面也有争取从轻处理的愿望,悔过自责的觉悟,对感化的回报、自知违纪行为已无法隐瞒的心态等,在激烈痛苦的思想斗争煎熬中,会产生彻底供述以求解脱的愿望。说与不说是被调查人心理活动的一对基本矛盾,抓住这一基本矛盾,施以必要的心理影响,促使矛盾向供述的方面转化,正是案件检查谈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