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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pppccc8 2019/12/15 文件大小:6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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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仁荣中学学分制管理方案《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实验)》对普通高中课程结构和课程管理制度进行了重大变革,为有效实施普通高中学生学分制管理,促进高中新课程顺利推进,保证学分认定的真实性、严肃性,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一、高中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管理1、 通过学分描述学生的课程修习情况。学分制是反映学生在学校课程方面发展履历的一种课程管理制度,也是衡量学生在课程方面的经历和发展水平的一种课程评价制度。它以量化的分值方式,通过学分來记录学生在相应的课程领域的成长经历,以及所达到的发展程度。它按照培养目标要求,规定各门课程的学习和学生应得的总分,以取得规定的最低限度以上的总学分作为学主达到毕业程度的标准。2、 学分认定委员会。学分由学校认定,学校成立学分认定委员会,并根据不同学科的特点设立若干学分认定小组,校长是学分认定的第一责任人;学分认定小组成员由同学科或同课程内容的任课教师担任。3、学分认定由教学处具体组织实施。二、学分认定办法(-)学分认定的基本要求学生按规定时间修习完学科类的模块后,由学校组织考核,考核达到要求,即可按规定的程序获得该模块的学分;学生按规定的程序参加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并且有必要的活动记录,即可按规定的程序获得该学习领域的学分。1、 学生修习某模块的学习课时数必须达到规定的要求,考勤符合学校规定,修习完后参加学校命题和组织的考试,并且考核合格,方能认定该模块学分。2、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学分由学校根据教育部和省厅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有关标准和程序进行认定,共23个学分。其中,研究性学习完成5个课题,每个课题3学分,要有学生的课题方案、研究过程记录和成果结题报告;社区服务不少于10个工作日,2学分,要有活动项目、时间、个人体会和被服务者意见等记录;社会实践每年1周,每学年2学分,共6学分,要有学生参与的时间、内容、个人体会、活动组织者评价等记录。(-)学分生成的计算方法学时作业、练习等占40%;终结性考试、考核占60%。(三)不予认定学分的规定有下列情况Z—者,不能认定学分:1、 学生参加学习课时数少于该模块规定的五分之四的;2、 参加学校组织的学科模块考核、或者模块考核不合格的;3、 未参加综合实践活动,或者缺少必要的活动记录的;4、 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三、学分认定程序1、 班主任、任课教师或指导教师向学分认定小组提交学生学录和考核成绩,由学分认定小组向教学处提出学分认定的初步意见。2、 教学处综合学分认定小组的意见,向学分认定委员会汇报情况,由学分认定委员会做岀是否获得学分的决定。3、 发布学分认定公告。对不能获得学分的,要书面说明原因。4、 学生对学校不予认定学分的决定有异议的,可在得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提出复议申请。学校接到学生复议申请后15日内召集有关人员,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学生。5、 学生因学分认定考试成绩不合格而不能获得学分的,可以申请一次补考或参加其他教学班相同学习模块的考试。补考时间由学校安排。补考或参加其他教学班相同学习模块的考试仍不及格者,可申请重修或放弃此模块改选另一模块(必修课程和有必修学分要求的选修课程不得放弃,选修课程中要求获得必修学分的模块有其他选择的除外)。重修要在接到不认定学分的通知后1年之内完成,重修所用时间不得与先前修习所用时间累加。同科课程(模块)重修只能一次。学生因修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