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附件1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申报建设工程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学历、资历等基本条件按《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和《浙江省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一、思想道德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积极为我省建设事业发展服务。二、申报条件(一) 担任技术员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二) 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三) 担任工程师职务,根据从事专业的不同,应掌握相应的专业理论知识,具备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和能力,取得相应的专业工作业绩,发表相应的专业论文论著,具体条件详见《浙江省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人社发〔2011J275号)有关规定。三、学历、资历要求技术员:大学专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助理工程师:取得第二学士学位和研究生班毕业人员,在取得最后一个学位或毕业后经考察合格;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三年,经考察合格,可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二年以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四年以上。工程师:获得博士学位,经考察合格;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者,从事专业工作满三年(学历或学位取得前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工作年限可以相加,但学历或学位取得后从事专业工作须满一年)经考察合格,可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I、破格晋升工程师条件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四年以上;或者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不满四年的(必须满三年),具备下列条件的三项以上,可以破格申报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一)在省、部级公开发行的期刊上或省、部级以上专业性学术会议上(编入正式出版的论文集)发表过两篇(一篇应为第一作者)以上本专业论文;或正式出版过本专业专著或译著。(二) 县(市、区)级科技成果三等奖以上获得者。(三) 获县(市、区)级以上政府颁发的劳动模范、科技先进工作者、有突出贡献科技人员、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称号者;设区市级以上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建设领域的单项先进个人或先进集体的主要负责人(不含协会、学会等团体授予的称号)。(四)作为技术骨干参与县(市、区)级以上重点工程项目或重点攻关项目;推广应用“四新"技术及技术改造与革新或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改进完善等方面的工作,项目完成后,通过主管部门评审(或验收),有明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五)设区市级以上优质工程奖;省级三等、设区市级二等以上规划、工程勘测、设计与咨询成果奖;省QC成果一等奖获得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编写者;国家级、省级工法的编写者;国家、省标准设计图集的设计者;建设工程定额的编制者;省“十项”新技术应用示范项目或建设科技示范项目的实施者。(六)具有本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建设工程技术工作15年以上;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