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为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十二次全会通过的《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多民族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意见》提出的要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爱”的价值取向,我县把公民道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建设作为道德建设的着力点,切实发挥道德模范人物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示范引导作用,以促进我县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持续深入开展。经县委、政府决定,从2012年起,在全县开展道德模范评选活动,为确保活动有序推进、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十二次全会精神,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风尚,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鼓舞斗志,大力弘扬奢香夫人“顾全大局、爱国爱民、团结奋进、开拓创新”的思想精神,大力弘扬“真、善、美”良好的社会风尚,引导正确价值取向,充分依靠和动员群众,不断改进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公民道德建设的针对性、实效性、吸引力和感染力,为促进建设共同的精神家园提供坚强的思想道德保障。二、评选标准大方县道德模范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爱岗敬业模范”、“孝老爱亲模范”和“爱党爱国模范”六个方面。凡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身体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特别是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表现突出,在大方县境内工作、生活三年以上,或在外地工作、学****生活的大方籍公民,符合大方县道德模范参评标准,不分年龄、性别、民族、职业,均可被推荐为道德模范人选,每两年评选一次,其基本标准为:1、助人为乐模范10名: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无私奉献的精神,始终坚持帮助他人,特别是在帮助社会弱势群体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始终坚持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捐资捐物,在奉献社会方面做出突出贡献。2、见义勇为模范10名:为维护国家和群众利益临危不惧、挺身而出、捍卫正义、勇斗歹徒,不惜牺牲个人利益乃至生命。3、诚实守信模范10名:生产经营恪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诚信经营,事迹突出,能想他人所想,帮他人排忧,不为金钱等利益所动,以诚实守信为重,事迹感人,影响面大。4、爱岗敬业模范10名:刻苦学****爱岗敬业、勤奋工作、任劳任怨、勇于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工作中作出了突出成绩,群众公认。5、孝老爱亲模范10名:坚持孝老爱亲数年如一日,模范恪守家庭美德,尤其在家庭困难情况下,孝敬老人,教育子女,为践行家庭美德树立了榜样,事迹生动感人。6、爱党爱国模范10名:无私奉献、顾全大局、积极支持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典型。三、评选步骤1、宣传发动(2012年2月1日至2012年3月15日)。制定下发活动方案,通过新闻媒体发布消息,公布推举评选办法要求等,启动评选活动督查推进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层层召开动员会议,部署开展群众性道德模范推荐评选活动,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黑板报、宣传栏等阵地和手段,广泛宣传这次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目的要求、标准条件和方法步骤,发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营造浓厚社会舆论氛围。2、推荐上报(2012年3月15日至4月15日)。各级各部门广泛组织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通过层层召开各类民主推介会、点评会,采取书面推荐等形式,积极发动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