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软件开发项目奖金计算及发放制度(试用稿)第一条综述为调动公司软件研发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软件的开发质量和开发效率,促进研发人员深入市场,及时跟踪软件产品的使用情况,在公司现有绩效考评制度基础上制定此制度。第二条管理办法公司软件项目实行目标管理。第三条执行范围1)本制度适用于从事软件项目开发的人员。2)本制度适用于软件项目开发运行全生命周期,即需求调研、软件设计、软件开发及测试、软件运行维护。第四条整体考核目标1)品质2)工期详见《软件项目立项申请表》。第六条奖金成立1、部门主管根据市场需求,填写《软件项目立项申请表》并经需求提出项目主管、技术总监、技术副总、董事长签字同意。2、技术副总、董事长认为可立项软件,下发《软件项目立项申请表》填写,经技术总监、项目负责人确认工期及缺陷数目。第六条奖金构成1、基础奖金总额:1)合同类项目:项目奖金的发放额度在项目合同签订后确定,原则上不得超过所研发的软件合同金额的8%,不低于合同金额的5%,具体额度由部门经理、总工程师、技术总监协商,董事长最终确定。2)投入类项目:由公司直接投入项目,在明确项目内容后,部门经理、总工程师、技术总监计算项目人员工时,核算投入金额报技术副总、财务总监、董事长确认项目总投入额。原则上以软件投入总金额的10%作为项目开发奖金。3)当发生大市场变化,需要重新确定奖金发放额度时,可由部门经理提出,经过技术总监、主任工程师、技术副总、总经理重新协商后,董事长最终确定。2、奖金构成:1)项目承担部门奖励(奖励1)奖金总金额的60%为工期奖金;发放对象:项目设计、开发、测试参与人员。奖金总金额的40%为品质奖金;发放对象:项目设计、开发、测试参与人员。2)应用奖金(奖励2)应用奖金(奖励2)=奖励1的5%-8%。发放对象:应用部参与人员。3)维护奖金(奖励3)维护奖金(奖励3)=奖励1的5%-8%。发放对象:运维部参与人员。4)特殊奖励(奖励4)特殊奖励(奖励4)=最高为奖金总金额的10%为特殊奖励;第七条奖金浮动1、工期奖金:项目提前完成时,按比例增加奖金发放额度,滞后时按比例减少发放额度。增减上限为奖金基础数额的50%。比例计算方法为:浮动比例=(计划工作日-实际工作日)/计划工作日。当增加比例大于50%时,按50%计算,当增加比例小于-50%时,按-50%计算。当项目未完成立项时所计划的质量目标时,此条无效。例如,项目计划用100天完成,项目组实际用了80天,确定的工期基础奖金额度为1万元,则浮动比例为(100-80)/100=20%,实际实际工期奖金额度为10000×(1+20%)=12000元。项目计划用100天完成,项目组实际用了120天,则浮动比例为(100-120)/100=-20%,实际每例的奖金额度为10000×(1-20%)=8000元。2、品质奖金:当项目未完成立项时所计划的质量目标时,按比例减少奖金发放额度,比例计算方法为:减少比例=(实际缺陷数量-计划缺陷数量)/计划缺陷数量当减少比例大于50%时,按50%计算,当减少比例小于0时,按0计算。例如,项目的计划缺陷数为100,实际缺陷数为120,确定的基础奖金额度为10000元,则减少比例为(120-100)/100=20%,实际每例奖金额度为10000×(1-20%)=8000元。开发过程中,在内部质量审核时,由于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