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物业管理公司财务管理规定物业管理公司财务管理规定提要:本规定规定了公司资金、现金、票据、费用开支、会计档案的管理办法,旨在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正确执行国家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更多精品源自制度物业管理公司财务管理规定一、 目的本规定规定了公司资金、现金、票据、费用开支、会计档案的管理办法,旨在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正确执行国家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更好地为物业管理工作服务。二、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财务部对资金、现金、票据、费用开支、会计档案的管理。三、 职责财务部财务人员严格执行本规定,并监督公司全体员工执行本规定。四、 工作内容和要求本规定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对公司的财务活动实施有效控制,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财务部是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在总经理领导下,对公司财务活动实行统一管理。财务人员管理会计人员的聘用,由行政人事部初试后,由总经理直接面试后决定。公司重大项目的决策须有财务部负责人参加。财务人员必须具备专业技术资格,持证上岗。资金管理原则上应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银行帐户,开设或撤销银行帐户时,必须报总经理批准。确需在非国有商业银行开户的,在申请开设帐户的同时,须报审帐户资金最高限额。财务负责人必须监督帐户资金限额的执行情况,并对执行结果负责。必须按银行及公司规定使用现金。库存现金限额,按开户银行的规定执行。开户银行没有核定限额的,最高不得超过5000元。实物管理关于材料物资管理的规定:购进的材料物资,原则上应先进仓,后领用。对生产中急需的或零星的辅助材料,确需直拨使用的除按规定审批外,必须经项目负责人验收并签名,方可报销。工程完工后,剩余的材料必须办理退仓手续。材料、物资必须至少在每年三月和九月盘点二次。会计人员必须实地监督盘点,财务负责人必须对盘点结果的真实性负责。对材料物资出现盘盈、盘亏的,必须查明盈、亏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必要时,对库存材料进行复点。固定资产管理各管理处、部门必须指定一名固定资产实物保管责任人,对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负责。固定资产必须设置卡片帐进行管理,卡片帐必须由固定资产保管责任人签名,保管责任人变更的,必须及时变更卡片帐。在每年的六月,财务人员必须会同固定资产专责及实物保管责任人全面盘点固定资产。会计人员必须实地监督盘点,对盘点结果的真实性负责。(4)盘点中出现的损溢,必须按规定的程序报批。会计档案管理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及储存会计资料的磁盘是企业的重要经济资料,要定期装订、整理立卷、妥善保管。会计档案管理实行分阶段负责制。按会计凭证的传递流程分出纳责任期、主管会计责任期。其中出纳责任期从出纳审核并接收业务部门的原始凭证起,到出纳将凭证传递给主办会计为止;主管会计责任期是从主办会计审核并接收出纳传递过来的凭证起,到将会计档案移交给档案室保管为止。在出纳责任期,出纳对交存的原始凭证及自己填写的记帐凭证负保管责任,按规定于每月28日前传递给主管会计。在主管会计责任期,主管会计对出纳交存的会计凭证、电算产生的记帐凭证、所有科目汇总表、装订成册的凭证本、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已登录的档案袋、储存会计资料的磁盘等负责保管,同时应按归档要求对各类档案负责立卷、装订成册、分类分柜保管。存放场所应加锁,钥匙由主管会计掌握。档案原则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总经理批准后,征得主管会计的同意并约定归还期,办理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