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附件1:关于开展第五届“挑战杯”广东工业大学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暨第十三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选拔赛的预发通知各学院,有关单位:“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分为三级赛事,分为国家级、省级、校级。第十三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将于2013年11月举行,广东省赛将于2013年3月征集作品。为选拔优秀作品代表我校参加省赛,进而为第十三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孵化优秀的作品,经研究,学校决定举办第五届“挑战杯”广东工业大学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暨第十三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选拔赛。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活动时间2012年7月至2013年1月二、活动宗旨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进取、迎接挑战三、组织机构本次竞赛由校团委、教务处、科技处、学生处、研究生处等共同组织,并成立竞赛组织委员会和评审委员会。组委会由学校分管领导、组织部门负责人组成,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学校团委。评审委员会由在学术上有较深造诣的校内外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秘书处设在学校团委。四、、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均可参加。(1)竞赛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该类别研究生不可参加)、哲学社会科学类(含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等)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共三大类。所有作品均要以学生为主,设计、制作、撰写都已完成,可参加展示,并具有较高的科学性、先进性、理论性和现实意义。以论文形式提交的作品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原则和格式。(2)作品完成时间在2011年1月1日后完成的作品。(3)参赛作品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两人及以上且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进行申报,并划分至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类别进行评审。(4)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5)我校2011年学生学术科技立项项目必须参加竞赛,以竞赛的形式作为立项项目结题成果展示。(6)质量较高的2011年、2012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调查报告可以参赛。五、、先进性、理论性和现实意义为基本标准,由各学院对上报作品进行预审,组委会办公室负责作品的资格审查,评审委员会进行书面复审和终审答辩,并提出奖励名单。(100分/项)和一等奖(70分/项)、二等奖(40分/项)、三等奖(20分/项),发给荣誉证书。以参赛学院为单位计算团体总分,设“挑战杯”授予团体总分第一名的学院;设“优胜杯”授予团体总分第二至第六名的学院。另评出优秀组织奖若干名,获奖一等奖以上作品将有资格代表我校参加省赛,进而参加国赛。六、(7月~9月下旬)(1)8月底,下发竞赛通知。(2)各学院在教师和学生中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3)各学院对参赛作品进行酝酿、选拔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