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南京地铁一号线南延线工程信号ATC系统项目招标公告(第2007042号)来源:南京地铁时间:2007-7-18项目名称:南京地铁一号线南延线工程信号ATC系统项目招标编号:D1S-SG02-0100-0701(0626-074004AH0140)南京地铁一号线南延线工程项目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立项(批准文号:发改投资[2007]570号),南京中铁电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买方,负责工程的实施,南京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为本项目的最终用户。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以下称“招标代理”)受南京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和南京中铁电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称联合招标方,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南京地铁一号线南延线工程信号ATC系统项目进行国际公开招标。现邀请感兴趣的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1、资金来源本工程划分为A部分和B部分,其中B部分工程经市政府批准采用PPP模式,工程范围包括除地铁车辆以外的所有设备系统。南京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作为PPP方对本项目进行投资建设,PPP方已针对本项目成立项目公司-南京中铁电化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具体实施方对本项目进行投资和建设管理。项目公司用于本项目的资金已落实,以上资金可用于本工程项下项目的支付。2、招标范围、项目要求、交货地点及交货期招标范围:南京地铁一号线南延线工程完整的信号ATC系统(详见用户需求书),含货物和服务,该系统应满足南京地铁一号线南延线工程整条线正常运行和维护的要求。项目要求:国产化率需达到60%以上。交货地点:南京地铁一号线南延线信号ATC系统设备安装现场和/或招标人指定地点,在发货前二十八(28)天由招标人通知具体的交货地点。交货期安排:①室内及轨旁设备交货期:2009年1月1日—2009年8月31日(买方在发货前二十八(28)天通知卖方具体的交货日期和地点),根据现场情况分期分批交货。②车载设备卖方依据车辆供货计划,制定信号车载供货计划,应满足工期要求。首列车在车辆调试完成交付信号后的一个半月内,信号车载设备应调试完成。第2至第22列车在车辆调试完成交付信号后的一个月内,信号车载设备应调试完成。3、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具有境内外城市轨道交通信号系统工程实绩,包括ATP、ATO、ATS信号系统的设计、生产制造、系统集成、安装调试及工程管理的业绩,并拥有包括核心技术在内的信号系统相关技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由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注册的独立法人组成的投标联合体。1)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的组成应符合国家有关法规的要求,投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应签署联合体协议,确定投标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技术责任方,明确各自的责任、义务和分工(联合体各方的职责和分工应与各自的专业工作经验相适应),并承诺联合体各成员方对本次投标以及中标后签订的合同承担全部及连带责任;该协议必须随其它投标文件一起提交。2)投标联合体各方必须在本项目采购招标及合同执行过程中严格遵循投标联合体协议的规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与义务。未经招标人事先书面认可,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对投标联合体协议及投标联合体成员组成作任何变更。对联合体的牵头方和技术责任方的要求如下:(1)投标联合体的牵头方应为具有组织实施城市轨道交通信号工程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联合体的牵头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