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广东省特殊儿童少年随班就读资源教室建设与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关于发布〈义务教育阶段盲校教学与医疗康复仪器设备配备标准〉等三个教育行业标准的通知》(教基二〔2010〕2号)、《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1〕50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要求,完善特殊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服务体系,规范特殊儿童少年随班就读资源教室(以下简称“随班就读资源教室”)建设与管理,提高特殊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本办法。一、随班就读资源教室的建设目的随班就读资源教室是指在普通中小学中设置,专为在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的特殊儿童少年提供适合其特殊需要的个别化教育的场所。在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的特殊儿童少年是专指听障、视障、智障及其他有障碍儿童少年。设立随班就读资源教室的目的是为了弥补随班就读课堂教学的不足,满足各类随班就读学生的特殊需要,最大限度地挖掘他们的潜能,促使他们健康发展,正常地参与社会活动,能在普通中小学里与正常学生一起顺利学习,提高随班就读质量。二、随班就读资源教室的建设任务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特殊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实际需要,划片选点确定随班就读基地学校,在基地学校建设随班就读资源教室,辐射本片区随班就读学校。具体要求如下:城区以3-5所学校为一片,选择其中1所作为随班就读基地学校,建设随班就读资源教室。4万人口以上的乡镇,以乡镇中心学校为随班就读基地学校,建设随班就读资源教室;4万人口以下的乡镇,可以单独或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确定随班就读基地学校,建设随班就读资源教室。三、随班就读资源教室的功能(一)为随班就读的特殊儿童少年提供特殊教育需要的服务。为各类随班就读学生提供最基本的康复训练与接受学业辅导、生活辅导、自修及休闲活动之场所及服务。为他们补偿其身心缺陷,进一步开发潜力,发展优势,培养他们树立自尊心、自信心,塑造健全人格创造有利的条件。(二)为随班就读教师提供支持性服务。为随班就读教师提供特殊教育需求的各类参考资料、理论与经验技术的支持和课程资源。并为辅导人员(教师、义务工作者或社会工作者等)提供对各类随班就读学生进行辅导、零距离谈心的场所。(三)为家长提供对特殊儿童进行教育训练的资料、方法及指导咨询服务。为老师与家长加强沟通、共同研究计划提供适当的场所,让家长成为随班就读工作的积极配合者。四、随班就读资源教室的配置(一)随班就读资源教室设施的建设要求随班就读资源教室一般设在学校图书室或心理咨询室旁边,方便资源共享,或设于教学楼一楼。资源教室的面积80平方米以上,若由多间课室组成,应毗邻连接在一起。教室应按无障碍设施设计,满足日照、采光、朝向、通风、防噪条件,设置有学习、游戏活动、康复训练的空间。(二)。随班就读资源教室的仪器设备应根据随班就读学生数量、残疾类型,参照教育部发布的《义务教育阶段培智学校教学与医疗康复仪器设备配备标准》、《义务教育阶段盲校教学与医疗康复仪器设备配备标准》、《义务教育阶段聋校教学与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