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盐都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改革、简化项目审批流程的实施意见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深化行政审批体制改革精神,为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优化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加强项目服务,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推动新一轮项目审批提速提效,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以下意见:。根据审批职能“三集中三到位”的要求,按照“不增加机构、不增加人员、不增加职数”的原则,开展部门审批职能归并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将涉及到的行政审批职能集中到一个科室,以撤一建一或增挂牌子的形式设立“行政许可科”,科长进驻中心,由一名部门领导分管,并逐步实现整建制进入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力争部门进驻率、审批事项进驻率、事项授权到位率达到“三个百分之百”的目标。(牵头单位:区监察局;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按照能短则短、能减则减、能并则并的原则,优化审批流程,确保时限刚性,努力实现各类建设项目从立项到施工许可的审批时限平均缩短30%以上,减少17—27个工作日;中介机构承诺服务时限均压缩在7个工作日以内(环评报告书可放宽到45个工作日);整个报建周期平均缩短三分之一以上,确保工业项目土地交付后四个月内实质性开工。(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将项目办理中的行政审批和技术服务实行大并联操作。行政审批分立项、用地审批、规划审批和施工许可四个阶段实施小并联操作;技术服务分设计方案审查阶段、施工图的规划审查和建设审查阶段实施小并联操作。(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对政府投资类和主体相对明确但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工业项目,可申请模拟审批。对于进入模拟审批项目,各审批部门视同该主体已取得土地使用权,并按现行审批要求对报送资料进行实质性审核审查,出具非正式文件,只做标记不盖章,其审查结果作为审批部门正式审批依据,项目特定主体取得土地使用权并达到法定审批条件后,由各审批部门对土地使用权取得前审查资料进行补充、完善,并出具正式审批文件,将模拟审批转化为正式审批。通过模拟审批,审批时间至少缩短一个月。(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投资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基本建设项目以及区政府会办、督办的重点项目,凡基本审批条件具备、申报材料要件齐全,在其他条件和申报材料暂缺的情况下,相关职能部门可先予以受理审批,由申请人在承诺时间内将材料补齐补正。各部门要认真梳理并公布可以“容缺预审”的审批事项,制定便于操作的可“容缺预审”情况执行标准,并报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备案。(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对重点项目实行“包报批、包协调、包对接、包落地”的“四包”工作法。各镇(区、街道)要明确1—2名项目代理员全程代办,区经信委在重点工业企业建立项目联络员制度,区发改委窗口、工商局窗口分别设置项目报建、工商注册“一站式咨询专窗”,负责对项目经办人进行批前辅导,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和相关审批部门要定期举办培训班,提高项目代理员和项目联络员的经办能力。[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镇(区、街道)]。扩大市场开放,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引进信誉好、业绩好的中介机构,力争同类中介机构不低于3家,鼓励和引进资质较高的国内外知名中介机构。完善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