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花都区城市管理运行(应急)指挥中心机房土建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花都区城市管理运行(应急)指挥中心机房土建装修工程发包人(甲方全称):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花都分局承包人(乙方全称):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甲方全称):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花都分局承包人(乙方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就总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花都区城市管理运行(应急)指挥中心机房土建装修工程工程地点:花都区人民政府大楼一楼西侧(原审计局办公室)工程内容及规模:见招标文件工程批准、核准或备案文号: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招标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三、合同工期工程计划开工日期:工程计划竣工日期:工程计划总工期:(以投标文件中约定总工期为准)20日历天(由于在区政府综合办公楼施工,为不影响区政府正常办公,建设单位对施工时间的具体要求:周一至周五每天18点至24点,周六、周日全天,中标单位须在以上时间段进行施工)工程开、竣工日期以工程开竣工报告为准。四、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设计质量标准:合格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五、合同价格和付款货币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以监理下发开工令为准)工程计划竣工日期:(以监理下发开工令为准)详见合同价格清单分项表。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作调整。六、组成合同文件组成合同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专用条款第2条赋予的规定一致。七、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与解释相同。八、承包人承诺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九、发包人承诺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限和方法支付工程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七、合同生效本合同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之后生效: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广州市花都区发包人:承包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字)工商注册住所:工商注册住所:企业组织机构代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授权代表: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条款(参照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2009年版通用条款执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一、:文书和电子邮件;: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工程师代表:是指工程师按本合同专用条款规定委派的人。: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至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指在经发包人和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工程工期网络计划中载明的承包人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假日)计算完成某一阶段或某一工序的承包天数。按工期网络计划非非关键线路和关键线路分为:一般节点工期和关键节点工期。第2条合同文件及解释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如下,如各部分存在不一致的地方,以先后排列次序优先:(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特殊合同条款;(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招标文件(包括补充、修改、澄清文件、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及总说明等)(9)工程量清单;(10)投标文件及其附件;(11)合同附件(工程量质量保修书、机械及人员表等);双方有关工程的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3条语言及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范(名称、编号):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及文件;当没有国家标准、规范、规程时,采用国家现行的行业标准、规范;当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时,采用所在地现行地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