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网约车消费者情绪指数报告进入20XX年,特别是春节前后,因为“叫车难”、“叫车贵”等问题,曾经风光无限的网约车饱受各方诟病。那么,消费者对于网约车有着怎样的评价?对其满意度如何?网约车平台针对消费者的情绪该采取怎样的措施?相关部门又该如何对这一新的共享经济模式进行规范管理?日前,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厦门、青岛、深圳、沈阳、长春、哈尔滨、南京、杭州、济南、武汉、成都、西安、昆明等17城市消协(消委会、消保委)及中国消费者报社,SI系统,针对消费者对于网约车行业一系列事件的看法和反应进行了监测和分析,联合发布《网约车消费者情绪指数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并对网约车行业发展提出建议。一、主要信息 -,共监测到网约车信息10031条,以来自微信和微博渠道为主。受市场供需变化及相关监管部门发布政策等因素影响,1月24日,2月17日先后出现两个信息传播高峰。 。受市场供需变化及相关部门监管的影响,在评测区间的不同时段,消费者的评价有所变化,消费者情绪也出现波动。 、服务及安全构成了网约车消费的最核心要素。从关注度上来看,消费者在三要素中更为关注网约车的服务。 ,但是消费者却对其给出了满意度的及格分。但四种负面情绪中,失望情绪占比最大。 ,18家消费维权单位提出四点建议。二、背景解读作为“互联网+”最成熟的落地方式之一,网约车充分体现出互联网的优势,技术的进步打破了信息不对称僵局,让需求与供给得以匹配。同时,网约车也是共享经济的典型代表,它让社会化资源借助互联网平台导入公共出行领域,为供需匹配提供支持,促进了就业,满足了民众需求。但是,快速发展的网约车也陆续在价格、服务、安全等诸多方面爆出问题,于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交通运输部、工信部等7部委联合于20XX年7月27日发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并自20XX年11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对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特别是对保护网约车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影响深远。随后,各地陆续出台了实施细则,这些政策法规虽然都针对网约车经营者、车辆和驾驶员、经营服务规范、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但在细节方面还存在差异。比如北京和上海对驾驶员和车辆都提出了户籍本地化的要求;广州市对网约车驾驶员户籍未作禁止性规定,不过,限制了外地车成为网约车,同时允许起止点一端不在广州;深圳则未强制要求司机户籍。被公众称为“网约车新政”的管理办法一出,就引发了各方高度关注和争议,社会舆论一直在持续发酵。春节前后,随着车少价高的问题日渐突出,人们对于网约车的关注持续升温。那么,消费者对于网约车有什么情绪呢?日前,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厦门、青岛、深圳、沈阳、长春、哈尔滨、南京、杭州、济南、武汉、成都、西安、昆明等17城市消协(消委会、消保委)及中国消费者报社,共18家消费维权单位利用中国消费者情绪指数系统,针对消费者对于网约车行业一系列事件的看法和反应进行了监测和分析,并联合发布《网约车消费者情绪指数报告》。三、舆情态势分析数据显示,-,共监测到网约车信息10031条,以来自微信和微博渠道为主。其中来自微信的信息共3753条,%;来自微博的信息共3226条,%;来自客户端的信息共1555条,%;来自网页的信息共2260条,%;来自海外的信息共112条,%。图一:网约车最近30天信息传播渠道动态图在监测区间(见图一),1月24日的数据量达到最高峰,共1053条。2月17日,数据量达到近7天内的最高峰,共744条。也就是说,在上述两个时间节点,消费者对于网约车行业不仅密切关注,同时发表了各自观点。对比发现,两个时间节点的传播渠道却有所差异。在1月24日前后,信息传播以网页和微博为主,但是在2月17日前后,微信对于网约车信息的传播则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这里的网页是指的网站中各网页包含的信息。包含搜索引擎、主流媒体网站等。一般来说,主流媒体页面上信息更加权威、公正;搜索引擎信息覆盖面较全,信息完备。而微博大多为短的碎片式话语及图片等构成,大部分是普通网民发声之处。微信公众帐号均为较长的分析文章。回溯两个时间节点的事件可发现,1月24日前后,由于临近春节,春运大幕徐徐拉开,一方面网约车司机由于陆续返家,造成运营车数量大幅下降,但另一方面,人们对于网约车的需求却出现了大幅增长。以滴滴内部员工在网络问答社区分享的数据为例,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