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总 则光泽县地处武夷山脉东南侧,地形以山地丘陵为主,属于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性气候。气象灾害天气频繁,暴雨、大风、雷电、冰雹、高温、干旱、寒潮、大雾、低温冰冻和雪等灾害性天气经常发生。由气象原因引起的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坍塌等地质灾害、农作物病虫害和森林火灾的发生发展也较为严重。据相关统计,气象灾害损失占所有自然灾害总损失的百分之七十以上。在全球气候变化的大背景下,气象灾害发生更加频繁,对全县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构成严重威胁。气象灾害防御已经成为我县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体现,是全县重要的基础性公益事业。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合理规划气象防灾体系建设,强化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福建省气象条例》及《国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的有关要求,特制定《光泽县气象灾害防御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期为2011-2020年。本《规划》由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具体组织实施。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各乡镇、各行业的作用,综合运用科技、行政、法律等手段,着力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预报服务、应对准备、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全面提高气象灾害防御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趋利避害。在气象灾害防御中,必须坚持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坚持预防为主,防抗结合。气象灾害防御以预防为主,防抗结合,非工程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实现综合防御。——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气象灾害防御实行统一规划,突出重点,兼顾一般。按照气象灾害防御战略布局的要求,分清轻重缓急,逐步完善灾害防御体系。——坚持依法防灾,科学应对。气象灾害防御要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等国家已批准实施的相关规划相协调。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对气象灾害进行监测预测,尊重科学,合理制定灾害防御方案,加以组织实施。(三)规划目标 。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评估及其信息发布能力,健全气象灾害防御方案,增强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意识和知识水平,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机制和“功能齐全、科学高效、覆盖城乡”的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一批对国计民生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和关键性作用的气象灾害防御工程,减轻各种气象灾害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与“十一五”期间相比,到2015年、2020年,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率分别减少30%、50%以上,气象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占GDP的比例分别降低30%、50%。 (2011~2015年) 加强气象灾害综合监测和预警网络建设,建设功能齐全的国家气象探测站和分布合理的区域自动气象站,气象灾害监测率达85%以上,建立多功能、全方位预警信息发布系统,预警信息覆盖率达90%以上;基本完成主要河流、水库防洪、城市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和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搬迁安居工程建设;自然灾害避灾点建设;完善气象灾害防御组织领导体系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