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1、增值税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17%、13%两档税率,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之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具体标准为从事货物生产为主、年销售额不大于50万元的企业和以销售为主、年应税销售额不大于80万元的企业)适用3%的征收率。国内增值税由国税局负责征收,其中75%为中央收入,25%为地方收入。2、营业税营业税是对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个税种。具体行业包括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讯业、文化体育业、金融保险业、娱乐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其中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讯业和文化体育业适用3%的税率,娱乐业适用5%~20%的税率不等,其他行业适用5%的税率。除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公司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部分归国税局征收外,其他部分属于地税部门征收,归省及以下地方所有。3、增值税与营业税的地位——在全部税收中的地位。全国2011年实现国内增值税收入24267亿元,占全部税收(89720)%,是全部税种中组织收入最大的税种。2011年全国实现营业税收入13679亿元,%。在营业税中,,%。地方营业税()占全国地方税收(35511亿元)的38%,是地方税的最大税种。,其中:营业税180776万元,%;增值税212312万元,%。——在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中的地位。武汉市2011年一般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2865974万元,其中:营业税984134万元,%;增值税461527万元,%。东湖高新区2011年一般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342107万元,其中:营业税90388万元,%;增值税26539万元,%。——在地税组织收入中的地位。分部门看,2011年,,。地税收入中营业税为180776万元,%。4、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必要性——营业税存在重复征税。营业税是对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所取得的营业额征税,增值税是对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征税,两者产生了差异。缴纳营业税的企业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那里购买货物或接受劳务供应,交纳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是不能抵扣的,而要按着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所取得的营业额计算交纳营业税,每道流转环节都要交税。增值税是只对增值额那部分征税,这样就比增值税纳税人无形中多交了一些税。这样产生了行业之间的区别化对待。——营业税的税负重。增值税应纳税额是当期销项税额减去当期进项税额之差,如果一个企业进项税额比较多,比如购买较多的生产资料,那么它的应纳税额就会减少,税负会减轻。虽然表面看起来营业税的税率比较低,但是,每一道环节征的税,下一环节的税款还要计入基数,再次征税,商品每经过一道流转环节就要交纳一次税,税上加税,税滚税,流转环节越多,重复征收越严重,税负越高。一种税率为5%的商品如果流转4次,其税率如滚雪球一样至少加到20%,成为重税。——增值税抵扣链条中断。从税制完善性的角度看,增值税和营业税并行,破坏了增值税的抵扣链条,影响了增值税作用的发挥。增值税具有“中性”的优点(即在筹集政府收入的同时并不对经济主体施加“区别对待”的影响,因而客观上有利于引导和鼓励企业在公平竞争中做大做强),但是要充分发挥增值税的这种中性效应,前提之一就是增值税的税基应尽可能宽广,最好包含所有的商品和服务。在现行税制中增值税征税范围较狭窄,导致经济运行中增值税的抵扣链条被打断,中性效应便大打折扣。——营业税不利于第三产业发展。从产业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的角度来看,将我国大部分第三产业排除在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之外,对服务业的发展造成了不利影响。这种影响主要表现在由于营业税是对营业额全额征税,且无法抵扣,不可避免地会使企业为避免重复征税而倾向于“小而全”、“大而全”模式,进而扭曲企业在竞争中的生产和投资决策。比如,由于企业外购服务所含营业税无法得到抵扣,企业更愿意自行提供所需服务而非外购服务,导致服务生产内部化,不利于服务业的专业化细和服务外包的发展。同时,出口适用零税率是国际通行的做法,但由于我国服务业适用营业税,在出口时无法退税,导致服务含税出口。与其他对服务业课征增值税的国家相比,我国的服务出口由此易在国际竞争中处于劣势——营业税、增值税分治不利于税收征管。从税收征管的角度看,两套税制并行造成了税收征管实践中的一些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