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协议书甲方(招收单位):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乙方(派遣单位):一、乙方派遣的进修人员必须具有较好的思想素质,身体健康,组织纪律性强,有较好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工作能力。二、乙方派遣的进修人员在甲方进修学习期间,在业务、政治思想、行政管理上服从甲方管理。三、在我院进修期间,进修生均须服从各科具体要求,履行各自的岗位职责,进修期间不予办理处方权,四、进修生不得单独参与科室值班,不得单独从事医疗活动,不得单独对病人进行术前及特殊检查前谈话、签字,不得单独交待病情。五、乙方派遣进修人员在甲方学习期间,发生政治、行政、医德医风等问题将追查责任并给予相应处理,情节严重者直接遣返回乙方,由乙方酌情处理。六、乙方进修人员在甲方学习期间,违反规章制度,发生责任或技术性医疗问题,导致医疗纠纷者,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经济损失,造成医疗事故者,由当事人承担法律责任。七、进修期间因擅自离院、因违纪被甲方退回乙方或乙方要求中止进修者,均不发进修结业证书,不退进修费。八、乙方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出现疾病、伤残、亡故以及人身财产安全等问题,甲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九、除特殊情况需经批准外,进修期间不安排休假或探亲,其家属亲友来院甲方不予接待。十、乙方进修人员因事请假3天以下的,直接找带教老师请假销假;请假3天以上(包括3天)的需到医务部请假销假,请假时间最多不得超过1周,累计请假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因个人原因乙方进修人员不能按时完成进修任务的,取消继续进修资格,不予发放进修结业证书,不退进修费。此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业务部门盖章,乙方进修人员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甲方一份由乙方签字盖章后,随审批表一同由甲方存档,未签字盖章者,我院不予接收。甲方: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乙方:(盖章)(盖章)进修人员本人签字: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