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8
文档名称:

桂林市公安机关人才选聘管理办法.doc

格式:doc   大小:38KB   页数:8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桂林市公安机关人才选聘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文库旗舰店 2020/1/3 文件大小:38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桂林市公安机关人才选聘管理办法.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桂林市公安机关人才选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多层次、梯队式公安人才队伍,不断提升桂林公安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公安部、自治区公安厅有关人才队伍建设要求,结合我市公安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公安人才是指入选公安机关各类人才库的在职民警、辅警;入选市级社会特聘专家库的退休民警;社会相关领域专业人才。第三条 公安人才的选聘管理,坚持党的领导、公开公平、内外结合、分类管理、建管并重的原则。第二章 职责分工第四条 建立完善各级党委统一领导,政工部门牵头抓总,各警种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人才工作格局。第五条政治部牵头制定全市公安人才评选基本条件,组织开展市级公安专家库、行家库,社会特聘专家库成员的选聘和上级人才库成员的推荐,做好公安人才的调用、培训、考核、扶持等工作;市局各警种部门负责制订本警种人才评选标准和资格条件,组建本警种人才库并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各县级公安机关负责本地公安人才库建设,做好市级公安专家库、行家库成员的推荐和联系服务工作。第三章 基本架构第六条 公安机关人才库分市级人才库、各警种人才库和县级人才库三个层面建立,由公安专业人才库和社会特聘专家库两部分组成,其中公安专业人才库分为专家、行家、能手和骨干四个层级。(一)市级人才库。组建市级公安专家库、行家库和社会特聘专家库。:总数在20人左右,原则上从市级公安行家库中选拔产生。:总数在100人左右,原则上从各警种人才库中选拔产生。:总数在10人左右,主要由市局有关警种部门从已退休公安民警、各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卫生、金融系统等社会各领域专家中推荐产生。(二)各警种人才库。组建市局各警种能手库、骨干库。其中能手库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警种民警总数的10%、骨干库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警种民警总数的30%。(三)县级人才库。组建县级公安能手库、骨干库和社会特聘人才库。其中能手库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局民警总数的10%,骨干库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局民警总数的30%,社会特聘人才库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名。第七条 公安专业人才库围绕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分综合管理、执法勤务、专业技术、警务技战四个类别设立,涵盖各公安重点专业领域。(一)综合管理类人才。指在政策研究、党务工作、文秘调研、政工管理、文体宣传、舆情引导、行政办公、警务保障、财会审计、语言心理、档案保密等工作领域具有一定知识特长,取得明显业绩的综合管理类人才。    (二)执法勤务类人才。指在警务指挥、情报研判、反恐维稳、侦查办案、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出入境管理、法治建设、警务督察、教育训练、公众服务、监所管理等工作领域具有一定专业特长,取得明显业绩的执法勤务类人才。(三)专业技术类人才。指在刑事科学技术、技术侦察、网络安全、信息通信、交通安全技术、计算机技术等工作领域具有一定技术专长,取得明显业绩的专业技术类人才。(四)警务技战类人才。指在擒拿搏击、反恐突击、狙击排爆、查缉战术、抢险救援、谈判疏导、应急救护等方面具有一定技能特长,取得明显业绩的人才。第四章 选聘条件第八条 入选公安专业人才库和社会特聘专家库成员,应具备相关警种制定的专业条件及以下基本条件:(一)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