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海盐县人民医院文件盐医〔2019〕61号海盐县人民医院关于设立高层次、紧缺型、优秀卫生专业人才专项补助的有关规定各科室:为充分体现“优秀人才优厚待遇”的人才价值导向,建立起符合实际的人才优惠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解决我院高层次、紧缺型卫生人才匮乏问题,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体现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人才激励制度,增强医院人才竞争力,结合医院实际,对通过人才引进及其他途径(含调动)进入本院的高层次、紧缺型、优秀卫生专业人才设立专项补助,具体规定如下:一、引进人才指符合县人才引进政策,通过引进渠道进入我院的高层次、优秀紧缺人才。,医院一次性给予安家费10万元。,医院一次性给予安家费10万元。,医院一次性给予安家费15~20万元。:研究生学历或紧缺专业中级职称500元/月,副高职称800元/月,正高职称或博士学历1000元/月。租房补贴补助期限为36个月。二、其他优秀紧缺人才指非通过人才引进渠道(含调动)进入本院的高层次、紧缺型、。、规培合格证的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一次性补助10万元;未取得相应证书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次性补助5万元。(以医院讨论认定为准),通过公开招考(或调动)进入医院的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医院一次性补助10万元。4.“985工程”或“211工程”医学院校的全日制本科具有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一次性补助3万元。。6每月租房补贴参照引进人才享受:研究生学历或紧缺专业中级职称500元/月,副高职称800元/月,正高职称或博士学历1000元/月。租房补贴补助期限为36个月。三、同时符合学历和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按就高政策享受。与县有关人才政策相同名目的按就高原则享受。四、凡享受人才专项补助的人员参照引进人才管理,签订不少于8年的协议。在本院工作满1年后进行考核,当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按服务期比例扣还一次性人才专项补助及租房补贴。五、服务期约定根据双方协议及医院有关规定执行。六、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与本规定有冲突的按本规定执行。其他未尽事宜由院长会讨论决定。海盐县人民医院2019年11月11日抄送:海盐县卫生健康局。海盐县人民医院办公室2019年11月11日印发海盐县人民医院人才专项补助协议甲方:海盐县人民医院乙方: (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到海盐县人民医院工作期间的有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乙方为职称,系学历、学位,通过(签约/公开招考/调动)方式进入海盐县人民医院从事岗位工作。第二条双方约定服务期年限为捌年,自乙方到甲方报到工作之日起算。第三条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要遵守国家法纪法规,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完成甲方规定的教学、科研、医疗等工作任务。第四条乙方被录用成为甲方正式职工后,享受甲方同类人员的工资、绩效奖金、福利及社保等待遇。第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两项人才专项补助费用,共计人民币为万元。若涉及个人所得税的,均由乙方交纳。(一)租房补贴人民币元/月按月给付(共补贴36个月);(二)人才专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