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靖西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2018年第6号(总第18号)靖西市城东路路面改造工程结算审计结果(2018年4月15日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靖西市审计局(以下简称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7年11月6日至2017年12月15日,对靖西市城东路路面改造工程结算进行了审计。基本情况和取得的主要成效靖西市城东路路面改造工程根据2015年10月14日中共靖西县委员会办公室、靖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靖西县设市工作领导小组城市建设组工作方案》的通知(靖办通〔2012〕48号)要求施工。通过招投标,2015年11月5日,靖西市市政管理局与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工期60天,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施工内容:原路面修复、非机动车道拓宽、铺设橡胶沥青混凝土路面。城东路路面改造工程合同工期60天,开工时间为2015年11月6日,竣工时间为2016年1月4日;2016年9月29日通过验收,工程质量合格。截至2017年12月,城东路路面改造工程共拨入项目资金共计24219300元,支出资金共计24219300元。经审核,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施工、设计和监理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相关规定,项目资金支出按合同的规定内容进行拨付,支付额度及标准真实合法,符合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工程项目未履行计划立项报批程序经审核发现,城东路路面改造工程在没有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就开工建设。(二)工程项目建设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经审计,城东路路面改造工程没有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即开工。(三)工程建设项目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经审计,城东路路面改造工程建设项目未按规定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经审批部门审查批准就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