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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A澄清 中医药在美国法律地位尚未改变.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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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A澄清 中医药在美国法律地位尚未改变.doc.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FDA澄清中医药在美国法律地位尚未改变
 (2007-08-09 18:2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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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知识/探索
分类: 中医批判
中医药在美获得认可尚需时日
美者提问时称:中医药在美国法律地位尚未改变———
马宁
北京青年报(2007/08/09)
上周,一则《美国首次认同中医药学是独立的科学体系》的新闻曾经令无数中医业者兴奋无比。但只要阅读过FDA(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发表的指导性文件《补充和替代医学产品及FDA管理指南(初稿)》(以下简称《管理指南》)原文的人士,都不免对这一结论产生质疑。FDA发言人罗灵斯·金伯利昨天应询给本报记者发来的电子邮件中称,《管理指南》“并未主张或暗示联邦法律的任何改变”,也没有改变膳食补充剂(包括中药在内)的法律地位。
■还没有一种中药通过美者向金伯利直接提出了“《管理指南》是否意味着FDA认同中医药学是独立的科学体系”的问题,但并没有得到正面回答。金伯利在邮件中表示,《管理指南》并未提出任何新的规范要求。就像FDA发布的其他指南文件一样,它只代表 FDA对某一问题的当前想法,并不使FDA或公众负有法律责任。该文件也并未主张或暗示联邦法律的任何改变。
金伯利举例说,“比如,《管理指南》并没有改变《膳食补充剂健康教育法》中规定的任何维他命和膳食补充剂的法律地位。它只是陈述了膳食补充剂的法律定义,提醒有关公司即使是标明为‘膳食补充剂’的产品,只要用于治疗、预防、缓解、诊断疾病,也应该遵守有关药物的规范。”1994年,美国国会通过了《膳食补充剂健康教育法》,将包括中药在内的天然植物药列为膳食补充剂,是介于食品与药品之间的一种特殊产品。迄今为止,还没有一种中药通过美国FDA的审查,作为药品在美国使用。在美国的中医药仅针灸是以州法律的形式被列为一种医疗手段。
■报道称FDA首次认同中医药是“独立科学体系”
《美国 FDA认同中医药学是独立的科学体系》一文中称,《管理指南》将包括中医药在内的传统医学从“补充和替代医学(CAM)”中分离出来,首次认同中医药学与西方主流医学一样,是一门有着完整理论和实践体系的独立科学体系,而不仅仅是对西方主流医学的补充。报道称,据中国中医科学院一位院士介绍,美国国家补充和替代医学中心(NCCAM)和FDA认为,传统医学体系是“有完整理论和实践体系、与对抗疗法(西方主流医学传统疗法)独立或平行发展而来”的,有着独特的文化传承背景。它们具有一些共同的元素,如相信机体有自愈能力,治疗方法也有独到之处。
■注释中称提到并不能理解为“认可”
由于多年来中医药在美国一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