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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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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doc

上传人:文库旗舰店 2020/1/6 文件大小:3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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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一、《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出台的背景是什么?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要求,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的工作部署,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税务局挂牌成立。为了保障机构改革平稳有序开展,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税务局制发《公告》,明确了改革中涉及的有关事项。二、制发《公告》时有哪些考虑?为了保障机构改革平稳有序开展,让改革成果尽早惠及所有纳税人,进一步深化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提升纳税人改革获得感,我们基于尽量减少对纳税人影响,促进纳税人办税体验的不断提升,保证征纳双方权利义务的延续性与确定性的角度考虑,制发了《公告》。三、新税务机构挂牌后,税务行政执法主体如何变化?《公告》明确挂牌后执法主体为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税务局,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原国税、地税机关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二是涉及的相关证书、文书、表单等启用新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四、新税务机构挂牌后税收业务如何衔接?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将承继原国税、地税机关税费征管的职责和相关工作。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一)原国税、地税机关已作出的行政决定、出具的执法文书以及签订的各类协议继续有效。(二)原国税、地税机关已受理但尚未办结的事项,由新税务机构继续办理。(三)由原国税负责的本地区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和原地税负责的本地区地方税收、有关基金(费)的征收管理调整为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税务局负责本地区所有税种和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五、新税务机构如何为纳税人办理税收业务?挂牌后,原国税、地税的金税三期核心征管子系统仍需要并行一段时间。为确保相关涉税事项能够有序运转,《公告》明确,新税务机构对税费征收、行政许可、减免退税、税务检查、行政处罚、投诉举报、争议处理、信息公开等涉税事项,在新的规定发布施行前,暂按原规定办理,但统一以新机构名称对外开展工作。六、对新税务机构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如何申请行政复议?行政相对人等对新税务机构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依法向其上一级税务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七、如何理解“相同资料只需提供一套”“同一事项只需申请一次”?新税务机构对税费征收等事项暂按原规定办理,纳税人办理原国税、地税同一税收业务事项,如财务会计制度及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