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重庆市双桥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出让公告(渝双国土房管告字[2011]25号)渝双国土房管告字[2011]25号    2011-11-17    经重庆市双桥区人民政府批准,重庆市双桥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决定以公开公告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宗地编号: SQ2011-3-3-40号宗地面积: 126869平方米宗地坐落: 重庆市双桥区龙水湖片区A-01-01号地块出让年限: 50年容积率: ≤(%): ≤20绿化率(%): ≥35建筑限高(米): ≤15土地用途: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保证金: 1522万元 场地平整:地上构建筑物拆迁完毕基础设施:场地自行平整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况的,经国土部门确认,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不予受理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的竞买申请:    (1)竞买人或其关联企业及控股企业原受让重庆市双桥区土地后拖欠土地出让价款的;    (2)竞买人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3)竞买人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4)竞买人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5)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不符合要求的。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四、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11月18日至2011年12月07日到重庆市双桥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获取公开公告出让文件。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11月18日至2011年12月07日到重庆市双桥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07日12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12月07日12时00分前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