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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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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实施方案.doc

上传人:kt544455 2020/1/8 文件大小:24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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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实施方案.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关于开展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店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县食安委各相关成员单位:为深入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促进我县食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实营造安全放心环境,根据咸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店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和武功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精神,决定在全县开展“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店”创建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坚持“示范引路、突出重点、创造特色、务求实效”的工作思路,建立政府主导和社会监督相结合,部门监督与经营者自律相结合的食品安全体系;围绕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和餐饮服务全过程监管这条工作主线,建立食品质量可追溯制度,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的监管职能;大力加强农村食品安全专兼职监管队伍建设,建立覆盖城乡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通过树立典型和示范带动,着力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整体水平,有效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全力营造安全和谐的食品环境,切实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二、组织机构及职责(一)成立领导小组:为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店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敏(县政府副县长、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副组长:杨智美(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赵万军(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成员:白育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段争会(县质监局副局长)李新昌(县工商局副局长)卜备战(县农林局副局长)杜管社(县水利局副局长)王小斌(县卫生局副局长)侯秀科(县商务办副主任)宁文会(县畜牧局副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白育芳同志兼任。(二)成员单位职责:1、县农林局:牵头组织开展食品种养殖环节示范店创建活动,根据市农业局种养殖环节示范店创建标准,负责我县种养殖环节示范店创建工作。2、县质监局:牵头组织开展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示范店创建活动,根据市质监局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示范店创建标准,负责我县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示范店创建工作。3、县工商局:牵头组织开展食品流通环节示范店创建活动,根据市工商局食品流通环节示范店创建标准,负责我县食品流通环节示范店创建工作。4、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组织开展餐饮服务环节示范店创建活动,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环节示范店创建标准,负责我县餐饮服务环节示范店创建工作。各牵头部门要根据市级各部门示范店创建标准制定各自环节示范店创建实施方案,并于9月15日前报送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工作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负责,创建工作要认真选址、精心规划、统筹兼顾,示范街内的食品企业必须全部符合食品安全示范店行业标准和要求。其他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配合做好各牵头部门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店的创建工作。三、工作原则(一)坚持职责明晰、责任落实的原则。将创建工作目标任务细化量化,加强各单位之间的工作衔接和协调,提高效率,增强合力。(二)坚持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布实施、逐步推广的原则。对创建目标要求进行总体设计,以辖区为面、环节为线、监管对象为点,通过以点带面、稳步推进、逐步深化的方式,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三)坚持宣传教育与制度规范并重的原则。普及食品安全知识,积极营造人人关注、人人参与/、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