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1
文档名称:

国别体第一节《国语》.ppt

格式:ppt   大小:359KB   页数:21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PPT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国别体第一节《国语》.ppt

上传人:cjc201601 2020/1/12 文件大小:359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国别体第一节《国语》.ppt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第三章国别体 第一节《国语》中国第一部国别体史书属于儒家体系而非经典史传散文开创说理模式*一、《国语》概况《国语》对《左传》有补充作用。但史料性、文学性远不如《左传》,哲理性超过《左传》,与《左传》相为表里,是阅读和研究《左传》的一部最重要的参考书。一般认为,《国语》是我国最早的一部国别史,在唐代刘知几所撰写的史学理论著作《史通》中,《国语》被列为史体六家之一。据清人浦起龙的疏释,《国语》家乃“国别家也”。原来,《国语》的“语”是上古时代的一种著作形式。在《国语·楚语上》中说,楚庄王要教育太子,大夫申叔时提出了九项教育节目,有《春秋》、《世》、《诗》、《礼》、《乐》、《令》、《语》、《故志》、《训典》。其中,《语》的作用是“使明其德,而知先王之务用明德于民也”。以之与今本《国语》相比照,大体相近,流传至今的《论语》、《短语》(在《管子》中)、《新语》,实际也是同样性质的“语”书。《语》既是上古时代用以教育贵胄的教科书,当时的本子必不止《国语》一种,可惜由于时代久远、七厄六灾,完整流传至今的《语》书,只有这部经过后人重编的《国语》了。*《国语》二十一篇,记事上起周穆王西征犬戎(约前947年),下至智伯被灭(前453年)。体例:中国第一部国别体史书。编次:周、鲁、齐、晋、郑、楚、吴、越规模:全书共21卷233章《晋语》9卷117章,略为全书的一半二、作者有争议关于国语的作者是一个颇具争议的问题。自古至今学界多有争论,现在还没有形成定论。司马迁最早提到国语的作者是左丘明,在《报任少卿书》中有“左丘失明,厥有《国语》”之说,所以,有很长一段时间,人们认为《国语》是左丘明所作。其后班固、刘知几等都认为是左丘明所著,还把国语称为《春秋外传》。但是在晋朝以后,许多学者都怀疑国语不是左丘明所著。左丘明的《国语》著作权,很早就有人怀疑,理由是,它与《左传》“事辞或多异同,文体亦不类”(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例如,《晋语》在书中独占九篇,于晋国三卿记事特详赵氏;《晋语六》记鄢陵之战共四条,内容仅有详略之异;《齐语》全同于《管子·小匡》等。然而,《四库提要》仍肯定了左丘明说,认为,“中有与《左传》未符者,犹《新序》、《说苑》同出刘向而时复牴牾。盖古人著书各据所见之旧文,疑以存疑,不似后人轻改也”;“终以汉人所说为近古”。由于《四库提要》是官书,所以左丘明的著作权继续安享了近200年。直到现在,学界仍然争论不休,一般都否认左丘明是国语的作者,但是缺少确凿的证据。普遍看法是,国语是战国初期一些熟悉各国历史的人,根据当时周朝王室和各诸侯国的史料,经过整理加工汇编而成。近代新史学兴起,怀疑说复兴,学者提出了种种假说,却未能形成一致意见,但它非一时一人之作,尤其并非出于左丘明之手大约是可以肯定了。《國語》各《語》反映之時期《周语》:穆王(前976—前922在位)征犬戎至敬王十年(前509)刘文公与苌弘欲城周,其中记周平王(前770—前720)之前凡十条。《鲁语》:鲁庄公十年长勺之战(前684)至鲁哀公十二年(前483)季康子用田赋。《齐语》:齐桓公(前685—前643在位)时期。《晋语》:晋武公伐翼(前709)至韩、魏、赵三家灭智伯(前453)。《郑语》:郑桓公为司徒(周幽王八年,前774年)之时。《楚语》:楚庄王(前613—前591在位)时期至白公胜之乱(前479)。《吴语》:吴王夫差时(前495—前473在位)。《越语》:越王勾践前期(前496—灭吴)。**三、《国语》的思想性《国语》属于儒家思想体系:尊礼、崇德、敬神、重民。维护德政礼制,重视敬天保民等,与《左传》相一致。进步的历史观:春秋霸主的记载比较精彩;维护礼制与时俱进。天命观尤为突出,多有迷信说教。为西汉儒宗董仲舒天人感应之说提供了依据。中唐时期的朴素唯物主义思想家柳宗元作《非国语》70篇,驳难《国语》中的迷信说教。**四、《国语》的文学性《国语》长于记言,善于说教,说理与叙事相融合,说理胜于叙事。文章模式:首尾简明叙事,中间详细记言比《尚书》和《春秋》进步得多,但生动形象不及《左传》。《国语》全书风格不一致,《晋语》记事详细,《吴语》、《越语》文笔生动。某些章节(越语)构成曲折动人的故事情节,刻画出性格鲜明的人物形象,初具为小说的雏形。四、选文《单穆公谏景王铸大钱》景王二十一年,将铸大钱。单穆公曰:“不可。古者,天灾降戾,于是乎量资币,权轻重,以振救民。民患轻,则为作重币以行之,于是乎有母权子而行,民皆得焉。若不堪重,则多作轻而行之,亦不废重,于是乎有子权母而行,小大利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