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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的几个问题 图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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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的几个问题 图文.doc

上传人:q1188830 2020/1/13 文件大小:4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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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的几个问题 图文.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关于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的几个问题王世声王振明(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摘要石油天然气管道法是我国石油天然气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制定油气管道法的过程中,首先需要在法学理论上科学地界定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和石油天然气法的分工,即,是制定统一的石油天然气管道法,还是只制定管道保护法,而将有关管道的其他法律关系放到未来的石油天然气法中。油气管道依附于土地而存在,应在管道保护法中规定管道企业依据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取得地役权的协商程序和补偿范围,使管道企业取得地役权有法律和程序可依,以平衡管道企业与其他土地权利人的利益。同时,应对管道建设与城乡规划的关系做出规定。管道保护法作为对管道保护的特别法,应明确主管机关,建立多层次的保护体系。管道保护法的核心是完善法律责任体系,减少管道被破坏后的损失。应鼓励管道企业增加相应的科研投入,并在管道保护法中加以明确规定。关键词石油天然气管道法律保护责任石油天然气管道是油气输送的重要载体,也是油气企业的重要财产之一。油气管道的规划、维护和安全运行,直接关系到油气企业的生产能否顺利进行。由石油天然气工业的基础性地位所决定,油气管道也与公共利益紧密相关。我国目前已启动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的制定工作,笔者认为,首先需要在法学理论上科学地界定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和石油天然气法的分工,即,是制定统一的石油天然气管道法,还是只制定管道保护法,而将有关管道的其他法律关系放到未来的石油天然气法中。此外,石油天然气管道法律制度的若干方面仍需要在法学理论上加以探讨。一。关于石油天然气管道法的调整范围石油天然气管道法的调整范围实际上是要回答该部法律的目的和任务。这就要求对石油天然气管道的特征加以分析。首先,石油天然气管道作为财产,从其归属关系看,根据现行法律的规定,油气管道归油气企业所有,也就是说油气管道属于企业财产,即法律上的私人财产。第二,从油气管道所承担的职能看,它又不同于一般的企业财产。油气管道的建设首先是油气企业生产经营的需要,但是油气管道具有垄断的一面,正如有的学者指出,石油天然气管道输送是石油天然气产业中唯一具有自然垄断特征的部分,这就使得油气管道要承担相应的社会或公共职能”1。由自然垄断的特征所决定,一个地方可能只存在一条管线,一旦管线遭到破坏,必然会影响到企业甚至相关地方的经济运行和民众生活。从这个角度看,油气管道既是私人财产,又具有公共财产的屙陛。第三,从石油天然气管道所产生的法律关系看,,存在着管道规划、建设、维护、安全保护、管道输送价格确定机制等法律关系。“规划”的法律关系是指管道布局要符合国家规划,也就是要实现经济可行性、环境可行性和安全可行性三方面的平衡。“建设”的法律关系是指就管道建设施工所产生的工程建设法律关系。“维护”的法律关系是指管道企业按照国家制定的操作规程等对管道进行的维修、检查和保养,以保证管道的顺利运营。“安全保护”的法律关系是指保证管道不受外力的侵害,以避免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管道输送价格确定机制”是指管输油气价格的定价法律制度。由上述特征所决定,在石油天然气管道的立法上就出现了差异。从一些发达国家的立法看,其管道立法往往具有综合性,不是仅就管道的某一环节单独立法。例如,英国1986年燃气法案④,将管道建造(第20条、、管道改造(第21条等都规定在该法案内。我国目前在管道领域面临的最大问题是管道的安全(即打孔盗油问题,因此立法机关提出的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草案主要是针对管道安全,即避免外部力量对管道本身的损害(虽然也提到了管道规划,但主要还是从生产安全的角度出发,也就是说调整的范围比较窄。由于我国目前已将石油天然气法的起草工作提上议事日程,因此应科学地界定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和石油天然气法的分工。这也关系到管道法的法理定位,如果只制定单纯的管道保护法,那就属于行政法;如果制定综合性的管道法,则该法律属于经济法的范畴。因此,建议立法机关对此作出谨慎的选择。管道设施用地的利益平衡油气管道必须依附于土地,因此管道设施的存在必然会影响到对土地的利用。从管道运营与土地利用的关系来看,一是发生在管道建设过程中,管道建设需要利用土地,这可以依据现行的《土地管理法》中的土地临时征用制度加以解决;二是管道设施建成后运营期间需长期依附于土地。对于长期依附于土地的管道,管道企业应该取得土地利用权。对于管道中的工艺管道由于与各种有关的管道设施并存,具有特殊性,因此工艺管道部分应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对于普通管道取得的土地利用权则有不同的看法。有民法学者认为,管道企业获得的是空间利用权口1。所谓空间利用权是指对于地上和地下的空间依法进行利用的权利。由于管道一般都埋藏于80厘米的地下,对其他土地利用权人的影响不大,笔者认为这符合民法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