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浅探斯巴达的希洛特制度工商管理邓静怡04361001东校区古朴时期的斯巴达,这一位于伯罗奔尼撒半岛的南部的国度离我似乎那么远,跟随老师的足迹中,我一步一步地走进,看到了这个国度的文化、建筑、艺术、政治制度。也许是出于作为一位共产党员的敏感,也许社会上常充斥着平等的声音,我对斯巴达所倡导的“平等”和“民主”的“平等人公社”充满好奇。结合都是的介绍和自己查找的资料,我对其中的希洛特制度有了初步的了解和思考。关于“希洛特”公元前1200年前后,多利亚人侵入伯罗奔尼撒半岛,其中有被称为斯巴达人的一支进入拉哥尼亚平原定居。斯巴达人定居于拉哥尼亚平原之后,即开始了对当地原有居民的野蛮征服与统治,斯巴达国家于公元前9世纪前后逐渐形成。约在公元前8世纪中叶,随着斯巴达人统一拉哥尼亚,希洛特制度初步建立。斯巴达的希洛特制度,是一种集团奴役制,它把社会居民分为三个等级。多利亚人是在定居之后自称“斯巴达人”的,他们是奴隶主阶级,享有一切政治权利,不从事生产劳动,平时进行艰苦的身体锻炼,战时从军打仗,是社会的最高等级。被征服的土著居民和美塞尼亚人成为了国有奴隶,称为“希洛特”,他们没有人身自由,平时为主人耕种份地,将收成大部分交给主人,战时为主人负担苦役,有时还须充当轻装步兵随主人征战,他们是最低等级。那些被驱逐到山区的边民称为“庇里阿西人”,他们拥有人身自由,但没有公民权,也不能与斯巴达人通婚,从事农业、手工业和商业,必须服兵役和交税,社会地位高于希洛特,仍是被统治阶级。以政治保守、尚武好战而闻名于世的斯巴达,其社会制度的特点是与其历史传统及城邦立法的影响密切相关的。据老师介绍,斯巴达人与希洛特人的比例为1:9,这样,征服者可以脱离劳动,过寄生生活,庞大的被征服人口迫使征服者团结一致,保持他们的特权,由此,形成了“平等人的公社”。斯巴达城邦的社会、经济制度皆源于此。及到生活方式,为了统治人数众多的希洛特,全体斯巴达人实行严格的军事管理。男子成为坚强的战士,女子成为坚强战士的母亲。军事化的生活伴随斯巴达人的一生。伯罗奔尼撒战争之后,(公元前430—401),斯巴达人获得了大量战利品,生活日趋奢华,“平等人的公社”无法继续维持其平等,一部分希洛特成为私人奴隶,还有一部分希洛特被释放为自由民(战争需要兵源)。希洛特制度衰落,斯巴达城邦也随着衰落了。平等??刚接触“平等人的公社”这个名词的时候,先入为主的概念是与我们共产主义近义。在此,我并非想摆什么政治立场或搞什么思想工作,因为这与我们学****古希腊历史与文化无甚关联。应该承认的是,所谓平等充其量只存在于斯巴达人这一群体中,对同一社会环境里共存的其他群体是无广泛意义可言的。同时,它也仅短暂存在于一个时段。但无论怎么说,这个平等在一定意义上存在过,尽管也许只在一个局限的范畴,但存在即有其合理性,因而就有思考的空间。柏拉图在《理想国》中设计他的乌托邦时,就是以斯巴达的城邦作为原型的。柏拉图认为在正义的国家里,“卫国者”作为一个阶级,不仅享有一切权利,而且权利必须是平等的。在经济方面,应实行一种“彻底的共产主义”,“他们除了自己的人民,别无他特可供私有”“他们不会为了区分‘我’和‘非我的’而把城市闹的四分五裂”(《理想国》P194)柏拉图主人,私产和家庭会滋生贪欲和利已主义,会削弱城邦的统一意志,作为城邦的公民,应该共同生活,以免除财产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