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
文档名称:

2012年新生户口迁移须知.doc

格式:doc   大小:21KB   页数:1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2012年新生户口迁移须知.doc

上传人:wxc6688 2020/1/17 文件大小:21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2012年新生户口迁移须知.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2012年新生户口迁移须知为了顺利办理户口入户手续,需将户口迁入到校的学生,请注意以下事项:学生必须在当年入校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最迟不超过当年10月份,过期不再办理入户手续。办理了户口迁移手续的学生,纳入我校学生集体户口管理。除退学、转学等外中途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户口迁出,必须等到毕业后方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录取名册》三类证件上的姓名必须一致。《户口迁移证上的居民身份证编号》、和《手持居民身份证上的编号》必须一致。如不一致,请在迁出地派出所查询更正后,方可将户口交到院系。《户口迁移证》原住址栏填写内容必须与《录取名册》生源地一致。《户口迁移证》上必须盖有派出所的《户口专用章》迁往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华中师范大学或者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武汉市内居民户口不能转入学校。《包括江夏区、蔡甸区、黄陂区、新州区》。《户口迁移证》上的项目,如和本人实际情况不符的,请在当地派出所更正后交到院系,在校期间学生户口主要项目不予更改。九、咨询电话:027—67868179华中师范大学保卫处201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