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1
文档名称:

弘深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doc

格式:doc   大小:99KB   页数:11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弘深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doc

上传人:282975922 2020/1/17 文件大小:99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弘深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弘深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重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重大校〔2014〕268号)和《关于调整推荐本科学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奖励加分的通知》(重大校〔2015〕301号)的规定,结合弘深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推免生推荐工作坚持自愿申请,公平公正公开,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原则,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避免唯分数论,遴选出综合素质高、综合能力强、具有创新潜质的学生。第三条学院设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由院长任组长,成员为教授委员会委员、分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负责人、有关人员等,负责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第四条学院每年的推免生名额,由学校下达。推免生名额不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不设置留校限额。所有推免生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第五条推免生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正常分流到各专业学院的弘深学院学生。(二)《重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重大校〔2014〕268号)中规定的基本条件。第六条对申请推免资格的学生参加竞赛等活动实行奖励并加分。(一)符合学校政策规定的直接推荐、预留推免指标、奖励加分条件的学生,按照《重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重大校〔2014〕268号)的附件1:“重庆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优先推荐条件1列表”、附件2:“重庆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优先推荐条件2列表”、附件3:“重庆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奖励分值细则”和《关于调整推荐本科学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奖励加分的通知》(重大校〔2015〕301号)的附件:“重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奖励分值表”执行。(二)符合学院政策规定的奖励加分条件的学生,按照本办法的附件2:“弘深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奖励分值表(C类)”执行。(三),,。第七条有特殊学术专长或者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按照《重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重大校〔2014〕268号)第十一条执行。第八条推荐工作时间及程序:(一)学校整个推免生工作分为互不交叉的推荐工作、录取工作两个阶段,推荐工作统一于9月25日前结束,接收录取工作统一于10月25日前结束。弘深学院的推荐工作包括弘深学院、相关专业学院先后两个阶段。弘深学院推荐阶段:每年6月中旬召开全体学生参加的推免生工作准备会,9月10日前结束(根据学校政策调整);相关专业学院推荐阶段:9月10日后进入专业学院推荐阶段,后续推荐工作时间节点根据各专业学院安排。(二)学生申请,提交相关材料。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向学院提交申请,填写《弘深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信息表》和《重庆大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书》,提供能代表本人能力、素质、特长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三)资格审查,确定推荐范围。根据本办法第五条进行推免生申请资格审查,确定推荐范围。(四)核实成绩,公示学分绩点。学院核实具有申请资格的学生前三学年所获得的平均学分绩点,依据五个大类实验班(实验班涵盖多个学院,根据需要分模块)进行排名,并予以公示。(五)综合排名,确定面试名单。(1)根据本办法的附件1:“弘深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计分办法”,计算出学生的奖励分值、综合总分;(2)根据学生的综合总分,依据五个大类实验班(同上)进行综合排名,按照学校当年下达的推免生名额限额,,确定获得专业学院综合测评(专业面试)的学生名单,并公示3天。(六)召开会议,送达面试名单。学院组织召开由相关专业学院相关人员组成的推免生工作会,通报相关情况,并将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核盖章后的综合测评(专业面试)的学生名单和限额送达各专业学院。(七)协助配合,做好后续工作。弘深学院将综合测评(专业面试)的学生名单送达各专业学院后,前期工作基本结束。为方便学生,推免生后续工作在各相关专业学院完成,弘深学院做好协调配合工作。主要工作包括:(1)将弘深学院学生纳入各专业学院统一排名(含专业成绩排名及专业综合排名);(2)上报教务处的相关材料;(3)学生成绩单打印;(4)学校布置的其他工作。(八)专业面试,确定初选名单。各相关专业学院成立专家考核组,对学生进行综合测评(专业面试),以学生的综合成绩进行排名(学生综合成绩包括学分绩点、奖励分值、综合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