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赣州市南康区教育局康教安字〔2017〕26号转发《关于充分利用“互联网+”开展学校禁毒预防教育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各乡(镇、街道、片)中学、中心小学,区属学校:现将市禁毒办、市教育局《关于充分利用“互联网+”开展学校禁毒预防教育工作的通知》(赣市禁毒办〔2017〕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校认真抓好落实。一、建立健全组织根据市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确定我区教育系统禁毒平台管理员和综治网格化平台管理员为同一人,鉴于新学年人事变动,请各校于9月8日前填报《南康区学校禁毒平台管理员名单》(见附件2),电子稿通过办公系统发安监科。各管理员要认真学****市通知精神,下载《管理员操作手册》并按要求进行操作。管理员操作手册下载地址:邮箱2977288519@"邮箱地址:2977288519@,密码:jxjd20170330,百度盘地址:http://pan./s/1hs3Nryk,密码:qf77。二、《管理员操作手册》操作说明,进入“学校毒品预防教育数字化平台”(网址:),及时完成注册和操作,在9月底前完成学生参与率90%,学校参与率100%,2017年底达到学生参与率100%。(于9月8日前交安监科),市禁毒办、市教育局将学校开展“互联网+”禁毒教育工作情况列入年终考核,并对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各校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区禁毒办、区教育局将对各校禁毒平台运行工作情况、对“互联网+”禁毒教育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通报。附件::2:关于充分利用“互联网+”开展学校禁毒预防教育工作的通知赣州市南康区教育局2017年8月31日赣州市南康区教育局办公室2017年8月31日印发—2—附件1南康区学校禁毒平台管理员名单填报单位:填报人:联系方式:日期:序号单位名称管理员姓名职务电话号码备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