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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zhuhl0912 2014/3/21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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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强制措施
 

第一节强制措施的概念、特点
一、概念

二、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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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而不包括对物的强制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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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其中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是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拘留和逮捕是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第二节拘传
一、概念
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是我国刑事强制措施中最轻的一种。

二、刑事诉讼中拘传与民事诉讼中拘传的区别
,拘传适用于未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民事诉讼中,拘传的对象只能是必须到庭的被告人,或者是必须到庭的,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
,传唤并非拘传的必经程序;在民事诉讼中,必须是经过两次传票传唤,而被传唤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才可以适用民事拘传。

三、拘传的适用对象
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此要排除两种情况:
、被告人,直接提审即可,无须办理拘传手续;
、被告人,不适用于其他当事人,也不适用于其他诉讼参与人。

四、拘传的程序和期限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出示拘传证,人民法院出示拘传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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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使用械具;
,应当立即讯问;
、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拘传持续的时间从犯罪嫌疑人到案时开始计算。
,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到时也应立即释放。两次拘传间隔的时间一般不得少于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的方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五、拘传的决定权和执行权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决定拘传和执行拘传的权力。这里应该注意:公检法3家都有决定并且有执行权的只有拘传一种,其他的都只能由公安机关执行(涉及国家安全的由国家安全机关);另外,公安机关还对拘留、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同时享有决定和执行权。
【例题·多选题】关于拘传,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12-2-66)
,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拘传,并在笔录中注明

、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可以连续讯问24小时
[答疑编号506640080101: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C
【解析】本题考核拘传。
选项A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